参照营业税细则规定:
①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②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③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④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形的,应提供合同、协议和其他自制原始凭证。
纳税人申报扣除项目时,对扣除凭证有什么具体要求?
2012-12-16 23:55:30 来源: 评论:0 点击:
相关热词搜索:
分享到:
收藏
评论排行
- ·福建某税务师所得税审计底稿(1)
- ·审计助手 V3.3.0 (内部审计版)(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