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收入种类 | 减免政策大类 | 减免政策小类 | 减免性质代码 | 政策名称 | 优惠条款 | 减免项目名称 | 关联政策条款 |
515 | 土地增值税 | 改善民生 | 救灾及重建 | 11011604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3〕58号 | 第三条第1项 | 受灾居民安居房建设用地转让免征土地增值税 | |
516 | 土地增值税 | 改善民生 | 救灾及重建 | 11011605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27号 | 第三条第1项 | 受灾居民安居房建设用地转让免征土地增值税 | |
517 | 土地增值税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1011701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37号 | 第三条 |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 |
518 | 土地增值税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101170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8号 | 第八条第(一)项 | 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不超过20%的土地增值税减免 | |
519 | 土地增值税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1011707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101号 | 第二条 | 转让旧房作为保障性住房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 |
520 | 土地增值税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1011708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52号 | 第四条 | 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 |
521 | 土地增值税 | 转制升级 | 企业发展 | 11052401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改制上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53号 | 第四条 | 对企业改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予以免征 | |
522 | 土地增值税 | 转制升级 | 企业重组改制 | 11052501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政速递物流业务重组改制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116号 | 第二条 | 对企业改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予以免征 | |
523 | 土地增值税 | 转制升级 | 其他 | 11059901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中信集团公司重组改制过程中土地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3号 | 第一条 | 对企业改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予以免征 | |
524 | 土地增值税 | 转制升级 | 其他 | 11059902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CDMA网及其用户资产企业合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13号 | 第九、十、十一条 | 对企业改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予以免征 | |
525 | 土地增值税 |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 | 资本市场 | 11083901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1〕10号 | 对企业改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予以免征 | ||
526 | 土地增值税 |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 | 资本市场 | 11083902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港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资产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212号 | 第二条第4项、第三条第4项、第四条第4项 | 对企业改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予以免征 | |
527 | 土地增值税 |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 | 资本市场 | 11083903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3〕56号 | 第一条 | 对企业改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予以免征 | |
528 | 土地增值税 |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 | 体育 | 11102902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16届亚洲运动会等三项国际综合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94号 | 第一条第6项 | 亚运会组委会赛后出让资产取得的收入免征土地增值税 | |
529 | 土地增值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11129901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撤销金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141号 | 第二条第4项 | 被撤销金融机构清偿债务免征土地增值税 | |
530 | 土地增值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11129902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6〕21号 | 第一、四条 | 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不超过20%的土地增值税减免 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纳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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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 土地增值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11129903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财税字〔1995〕48号 | 第二条 | 合作建房自用的土地增值税减免 | |
532 | 土地增值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1112990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8号 | 第八条第(二)项 | 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减免 | |
533 | 土地增值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11129999 | 其他 | 其他 |
说明:
1.本表所列政策为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国务院制定或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中央机关发布的减免税政策。对于地方政府或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制定发布的适用于本地的减免税政策,以各地税务机关发布的内容为准。
2.减免性质代码:是减免税政策按收入种类、政策优惠领域类别细分条款的代码表现,用于减免税申报、备案、核准、减免退税等业务事项办理中“减免性质代码”栏目的填报。在享受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减免同时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相应代码可以采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减免性质代码。
3.优惠条款:未填写优惠条款的代码是指本代码代表该项减免税政策中相应收入种类有关的所有减免税政策条款。
4.减免项目名称:是减免税政策条款的简称,用于减免税申报、备案、核准、减免退税等业务事项办理中“减免项目”等栏目的填报。
5.关联政策条款:与当前行所列政策条款属同一减免项目,办理相应减免税事项采用当前行减免性质代码。
6.本表未包含,但现行有效的减免税政策,在减免税业务办理过程中,可选用相应收入种类下减免政策大类为“支持其他各项事业”,减免政策小类为“其他”的减免性质代码。
7.本表将根据政策发布、废止等调整情况,适时更新。
来源链接:http://www.xmtax.net/2015/1029/12142_1.html
来源链接:http://www.xmtax.net/2015/1029/12142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