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收入种类 | 减免政策大类 | 减免政策小类 | 减免性质代码 | 政策名称 | 优惠条款 | 减免项目名称 | 关联政策条款 |
209 | 企业所得税 | 改善民生 | 救灾及重建 | 04011605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3〕58号 | 第一条第1项 | 受灾地区损失严重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芦山) | |
210 | 企业所得税 | 改善民生 | 救灾及重建 | 04011608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27号 | 第一条第1项 | 受灾地区损失严重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鲁甸) | |
211 | 企业所得税 | 改善民生 | 救灾及重建 | 04011609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3〕58号 | 第一条第2项 | 受灾地区企业取得的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款项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芦山) | |
212 | 企业所得税 | 改善民生 | 救灾及重建 | 04011610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3〕58号 | 第一条第3项 | 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免征企业所得税(芦山) | |
213 | 企业所得税 | 改善民生 | 救灾及重建 | 04011611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3〕58号 | 第五条第1项 | 受灾地区的促进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芦山) | |
214 | 企业所得税 | 改善民生 | 救灾及重建 | 04011612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27号 | 第一条第2项 | 受灾地区企业取得的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款项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鲁甸) | |
215 | 企业所得税 | 改善民生 | 救灾及重建 | 04011613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27号 | 第一条第3项 | 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免征企业所得税(鲁甸) | |
216 | 企业所得税 | 改善民生 | 救灾及重建 | 04011614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27号 | 第五条第1项 | 受灾地区的促进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鲁甸) | |
217 | 企业所得税 | 改善民生 | 军转择业 | 04011801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42号 | 第二条 | 促进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 | |
218 | 企业所得税 | 改善民生 | 社会保障 | 04012703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财税〔2011〕81号 | 第一条 | 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 |
219 | 企业所得税 | 改善民生 | 社会保障 | 0401270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 第三十条第二款 |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第一条 |
220 | 企业所得税 | 改善民生 | 再就业扶持 | 04013607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39号 | 第二条 | 促进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适用人员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5﹞77号 |
221 | 企业所得税 | 鼓励高新技术 | 技术转让 | 040212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 第二十七条第四款 |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 |
222 | 企业所得税 | 鼓励高新技术 | 技术转让 | 04021202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72号 |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 ||
223 | 企业所得税 | 鼓励高新技术 | 科技发展 | 04021907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27号 | 第一条 |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 |
224 | 企业所得税 | 鼓励高新技术 | 科技发展 | 04021913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27号 | 第二条 |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
225 | 企业所得税 | 鼓励高新技术 | 科技发展 | 04021914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27号 | 第三条 | 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 |
226 | 企业所得税 | 鼓励高新技术 | 科技发展 | 04021915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27号 | 第四条 | 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
227 | 企业所得税 | 鼓励高新技术 | 外包服务 | 04023003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4〕59号 | 第一条 |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
228 | 企业所得税 | 鼓励高新技术 | 高新技术 | 040244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 第三十条第一款 |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 2.《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5号)第四条 |
229 | 企业所得税 | 鼓励高新技术 | 高新技术 | 04024404 | 《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 国发〔2007〕40号 | 第二条 | 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区内取得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 |
230 | 企业所得税 | 鼓励高新技术 | 投资创业 | 040245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 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第一条 2.《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5号)第四条 |
231 | 企业所得税 | 鼓励高新技术 | 投资创业 | 04024507 | 《科技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范围试点的通知》 国科发高〔2013〕595号 |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从事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
232 | 企业所得税 | 鼓励高新技术 | 投资创业 | 04024508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 第三十一条 | 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71号) |
233 | 企业所得税 | 促进区域发展 | 两岸交流 | 04032101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峡两岸海上直航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4号 | 第二条 | 海峡两岸海上直航免征企业所得税 | |
234 | 企业所得税 | 促进区域发展 | 两岸交流 | 04032102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峡两岸空中直航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63号 | 第二条 | 海峡两岸空中直航免征企业所得税 | |
235 | 企业所得税 | 促进区域发展 | 两岸交流 | 04032103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直航业务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7〕91号 | 从事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直航业务取得的运输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
236 | 企业所得税 | 促进区域发展 | 西部开发 | 04033302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58号 | 第二条 | 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4号)第二条 |
237 | 企业所得税 | 促进区域发展 | 西部开发 | 04033303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112号 | 第一条 | 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 | |
238 | 企业所得税 | 促进区域发展 | 西部开发 | 04033304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53号 | 第一条 | 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 |
239 | 企业所得税 | 促进区域发展 | 西部开发 | 04033305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 第二十九条 |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减征或免征 | |
240 | 企业所得税 | 促进区域发展 | 其他 | 04039901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化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4〕26号 | 第一条 | 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
241 | 企业所得税 |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 其他 | 0404990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减低税率) | |
242 | 企业所得税 |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 其他 | 04049907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 | 第一条 |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 | |
243 | 企业所得税 | 节能环保 | 环境保护 | 04061002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30号 | 第一条 |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
244 | 企业所得税 | 节能环保 | 环境保护 | 0406100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 第二十七条第三款 |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 |
245 | 企业所得税 | 节能环保 | 环境保护 | 04061008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30号 | 第二条第二款 | 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
|
246 | 企业所得税 | 节能环保 | 环境保护 | 04061009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 第三十四条 | 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 |
247 | 企业所得税 | 节能环保 | 资源综合利用 | 04064001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0〕110号 | 第二条第(一)项 | 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 |
248 | 企业所得税 | 节能环保 | 资源综合利用 | 04064005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 第三十三条 | 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第一条 |
249 | 企业所得税 |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 | 金融市场 | 04081507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3〕5号 | 第一条 | 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6号)第一条 |
250 | 企业所得税 |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 | 金融市场 | 04081508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12号 | 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 非居民企业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
251 | 企业所得税 |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 | 金融市场 | 040815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12号 | 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 | 外国政府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 | |
252 | 企业所得税 |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 | 金融市场 | 040815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12号 | 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 | 国际金融组织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 | |
253 | 企业所得税 |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 | 金融市场 | 04081513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QFII和RQFII取得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4〕79号 | QFII和RQFII股票转让免征企业所得税 | ||
254 | 企业所得税 |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 | 金融市场 | 04081514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81号 | 第二条第1项 | 沪港通A股转让免征企业所得税 | |
255 | 企业所得税 |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 | 金融市场 | 04081516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号 | 第二条第二款 | 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 |
256 | 企业所得税 |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 | 资本市场 | 0408390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 第二十六条第(一)项 | 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
257 | 企业所得税 |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 | 资本市场 | 04083906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 第二十六条第(三)项 | 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免税 | |
258 | 企业所得税 |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 | 资本市场 | 040839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第一条第(四)项第1目 |
259 | 企业所得税 | 支持三农 | 金融市场 | 04091505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并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102号 | 第二、三条 | 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 |
260 | 企业所得税 | 支持三农 | 其他 | 04099905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 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 |
261 | 企业所得税 |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 | 文化 | 04103206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65号 | 第二条 | 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 |
262 | 企业所得税 |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 | 文化 | 04103214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84号 | 第一条第(一)、(四)项 |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 |
263 | 企业所得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公益 | 041206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 第二十六条第(四)项 |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第一条 |
264 | 企业所得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基础设施建设 | 041211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0号)第五条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第一条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2〕10号) |
265 | 企业所得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交通运输 | 04121302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4 2015年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2号 | 第一条 | 取得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9号)第一条 |
266 | 企业所得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041299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 其他 | ||
267 | 企业所得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041299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 固定资产或购入软件等可以加速折旧或摊销(技术进步等情况) | ||
268 | 企业所得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04129921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75号 | 第一、二条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2014年后新政)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第一条第2款 |
269 | 企业所得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04129922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号 | 第四条 | 分配08年以前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 | |
270 | 企业所得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04129999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号 | 第三条 | ||
271 | 企业所得税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04129999 | 其他 | 其他 | ||
272 | 企业所得税 | 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 股息 | 04135401 | 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 | 税收协定中股息条款 | 税收协定减免股息所得企业所得税 | |
273 | 企业所得税 | 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 利息 | 04135501 | 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 | 税收协定中利息条款 | 税收协定减免利息所得企业所得税 | |
274 | 企业所得税 | 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 特许权使用费 | 04135601 | 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 | 税收协定中特许权使用费条款 | 税收协定减免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企业所得税 | |
275 | 企业所得税 | 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 财产收益 | 04135701 | 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 | 税收协定中财产收益条款 | 税收协定减免财产收益所得企业所得税 | |
276 | 企业所得税 | 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 其他 | 04139901 | 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含税收条款的国际运输协定等其他类协定、免税协议、换函等 | 税收协定中常设机构和营业利润、海运、空运和陆运、其他所得条款,国际运输协定的税收条款等 | 税收协定和其他类协定等减免其他各类所得企业所得税 |
说明:
1.本表所列政策为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国务院制定或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中央机关发布的减免税政策。对于地方政府或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制定发布的适用于本地的减免税政策,以各地税务机关发布的内容为准。
2.减免性质代码:是减免税政策按收入种类、政策优惠领域类别细分条款的代码表现,用于减免税申报、备案、核准、减免退税等业务事项办理中“减免性质代码”栏目的填报。在享受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减免同时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相应代码可以采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减免性质代码。
3.优惠条款:未填写优惠条款的代码是指本代码代表该项减免税政策中相应收入种类有关的所有减免税政策条款。
4.减免项目名称:是减免税政策条款的简称,用于减免税申报、备案、核准、减免退税等业务事项办理中“减免项目”等栏目的填报。
5.关联政策条款:与当前行所列政策条款属同一减免项目,办理相应减免税事项采用当前行减免性质代码。
6.本表未包含,但现行有效的减免税政策,在减免税业务办理过程中,可选用相应收入种类下减免政策大类为“支持其他各项事业”,减免政策小类为“其他”的减免性质代码。
7.本表将根据政策发布、废止等调整情况,适时更新。
来源链接:http://www.xmtax.net/2015/1029/12142_1.html
来源链接:http://www.xmtax.net/2015/1029/12142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