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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附表六《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填报说明
2009-03-05 09:15:22   来源:国税总局   评论:0 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下载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国税函〔2008〕1081号)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 1
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填报说明 2
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填报说明 3
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填报说明 4
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填报说明 5
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填报说明 6
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填报说明 7
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 8
附表四《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 9
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 10
附表六《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填报说明 11
附表七《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纳税调整表》填报说明 12
附表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填报说明 13
附表九《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表》填报说明 14
附表十《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15
附表十一《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填报说明 16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和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填报纳税人本纳税年度来源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境外所得,按照税收规定应缴纳和应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额。

三、各项目填报说明

1.1列“国家或地区”:填报境外所得来源的国家或地区的名称。来源于同一国家或地区的境外所得可合并到一行填报。

2.2列“境外所得”:填报来自境外的税后境外所得的金额。

3.3列“境外所得换算含税所得”:填报第2列境外所得换算成包含在境外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按照我国税收规定计算的所得。

4.4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境外所得按税收规定弥补以前年度境外亏损额。

5.5列“免税所得”:填报按照税收规定予以免税的境外所得。

6.6列“弥补亏损前境外应税所得额”:填报境外所得弥补境内亏损前的应税所得额。第6列=3列-4列-5

7.7列“可弥补境内亏损”:填报境外所得按税收规定弥补境内亏损额。

8.8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填报弥补亏损前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扣除可弥补境内亏损后的金额。

9.9列“税率”:填报纳税人境内税法规定的税率25%

10.10列“境外所得应纳税额”:填报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与境内税法规定税率的乘积的金额。

11.11列“境外所得可抵免税额”:填报纳税人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的金额。

12.第12列“境外所得税款抵免限额”: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13.第13列“本年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款”:填报本年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已缴纳所得税,在本年度允许抵免的金额。

14.第14列“未超过境外所得税款抵免限额的余额”:填报本年度在抵免限额内抵免完境外所得税后,可用于抵免以前年度结转的待抵免的所得税额。

15.第15列“本年可抵免以前年度税额”:填报本年可抵免以前年度未抵免、结转到本年度抵免的境外所得税额。

16.第16列“前五年境外所得已缴税款未抵免余额”:填报可结转以后年度抵免的境外所得税未抵免余额。

17.第17列“定率抵免”。本列适用于实行定率抵免境外所得税款的纳税人,填报此列的纳税人不填报第1116列。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6列=本表第345列。

2.8列=本表第67列。

3.10列=本表第8×9列。

4.14列=本表第1213列。

5.13列“本年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款”。第12列某行≤同一行次的第11列,第13列=第12列;当第12列某行≥同一行次的第11列,第13列=第11列。

7.14列“未超过境外所得税款抵免限额的余额”各行=同一行的第1213列,当计算出的值≤0时,本列该行为0;当计算出的值≥0时,第14列=第15列。

8.15列“本年可抵免以前年度所得税额”各行≤同一行次的第14列;第13列合计行+第15列合计行=主表第32行。

(二)表间关系

3.10列合计数=主表第31行。

4.13列合计行+第15列合计行=主表第32行。

5.17列合计行=主表第32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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