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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为例
2015-02-05 10:15:15   来源:思明区会计学会   评论:0 点击:

摘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中国“十二五”时期税制改革关键的一步,它对企业经营策略、财务管理和利润均有不同的影响,可以促进公平竞争,减轻企业的总体税负,促进经济转型发展。思明区在大力鼓励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出“高、新、特”产业发展方向的背景下,分析“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不仅可让企业未雨绸缪做出经营方向调整和税收筹划,也可借此机遇实现产业的升级。
关键词:营改增   税负   改革试点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的经济国际化趋势不断加强,在这个经济背景下,必须要不断地完善税收体制,加快与国际接轨,然而,我国现行的税收体制存在很多问题,制约着经济的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部分城市对部分行业试行“营改增”,力争在“十二五”期间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营业税将渐渐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将全面扩大。
一、“营改增”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意义
“营改增”有利于社会分工和减轻企业税负。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对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而对其他劳务及无形资产、不动产征收营业税,也就是说目前我国增值税的税基主要是第二产业中的工业和第三产业中的批发零售业的增加值,而营业税的税基则是第二产业中的建筑业和第三产业中批发零售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的流转额。以增值额为税基的增值税比以流转额为税基的营业税,从本质上消除了重复征税的障碍,使得社会再生产各环节的税负下降,从而引起物价下降,刺激消费需求,从长眼看,“营改增”能促进各项产业的细化分工及合作,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有益于提高企业总体经济效益和专业化程度。
“营改增”有利于与国际经济接轨。中国市场经济国际化、全球经济,越来越多中国企业走向国际经济舞台,完善税收体制,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避免因税收体制原因制约经济发展,但是我国现行的税收体制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加强完善我国的税收制度,增值税逐步替代营业税,减少纳税人的经济负担,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资源消耗更低的第三产业,降低物价,刺激消费需求等等,“营改增”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简化税制、落实政策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针对税制改革明确提出“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营改增”将进一步简化我国的现行税制。“营改增”后避免以前受征收范围局限,抵扣链条断裂(一是从事营业税劳务企业购进材料、固定资产不能抵扣;二是制造企业购进营业税劳务不能抵扣;三是从事营业税劳务企业之间相互提供劳务不能抵扣);造成全额计征,重复征税情况严重。
(二)强调中性、促进竞争
1994年税制改革提出坚守税制中性原则,所谓税制中性就是让税制对市场产生的扭曲性影响尽可能降到最低,为市场创造平等竞争条件。如2008年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促进内外资企业的平等竞争。增值税较营业税具有明显的中性特征,“营改增”扩大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增加了税制的中性化。对于出口行业更是利了,由于服务出口含税,“营改增”后将降低出口价格有利于国际竞争。
(三)减轻税负、产业升级
“营改增”对大多数企业而言是减轻税负,通过税率的杠杆作用,来促使企业进行产业调整和产业升级,对思明区以“高、新、特”为产业发展方向,致力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老城区是产业升级的有利契机。避免再出现由于税基不同,为降低税负使得专业化发展障碍,服务生产内部化,一些传统的制造业生产企业甚至有自己的物流公司,不仅不利于服务业的专业化细分和服务外包的发展,也容易产生税收操纵等问题。
(四)利于征管、减少流失
传统商品服务化,商品和服务的区别越来越模糊,造成税收征管难度大等新问题。“营改增”一方面可以因税种减少降低了征管的复杂性及征管成本,另一方面由于增值税内在抵扣链减少了增值税的漏洞,使销项税的抵扣变得更简单明了,强化征管,减少税收流失。
二、“营改增”对试点企业税负的影响
此次“营改增”的实施目的是调整我国的产业结构,结构性减税,降低整体社会税负。从思明区具体实施效果来看,对大部分企业能够起到减税的作用,但仍有少部分企业税负不降反增,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由于增值税纳税人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在此按纳税人身份展开税负变化分析。
(一)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均减轻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税率征收,此次“营改增”试点的“6+1”行业,原营业税税率为3%的交通运输业以及税率为5%的部分现代服务业企业,改革后应税额未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税负将明显降低,其中以试点现代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最为明显,税率由原来的营业税5%的税率降为增值税3%,税率减少2%。
(二)一般纳税人行业不同影响不同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由于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即只对增值税征税。“营改增”后名义税率都比原营业税税率增加,其中:有形动产租赁17%,交通运输业11%,其他试点现代服务业6%。但考虑到一般纳税人可以采用进项税额抵扣的原则,名义税率虽然增加了,但是否会导致实际税负提高,有待进一步展开分析。
1、对交通运输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的影响
交通运输业由征收3%的营业税改为征收11%的增值税,名义税率提高8%。该行业成本主要有运输办公等设备、燃料费、修理费、人工费、过路过桥费等,这些成本目前可实际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虽然购入的运输、办公等设备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是由于设备使用期限较长,企业不可能每年都大批量地采购设备,或现有设备是在试点前采购不可抵扣,故现阶段可能由于抵扣不足造成税负增加。但政策规定试点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对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来说,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将由原5%营业税率改为3%增值税率,实际税负还是有所下降的,但其他运输企业税负可能提高。
2、对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的影响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由征收5%的营业税改为17%的增值税,名义税率提高12%。该行业主要成本是机器设备采购等有形动产,但由于企业在采购机器设备等有形动产时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且根据规定,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因此,短期内试点企业可能抵扣不足导致税负略有上升。但是从长期来看,租赁公司将会随着动产的采购而有大量的进项税可抵扣,税负将减轻。
3、对其他现代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的影响
其他现代服务业由征收5%的营业税改为6%的增值税率,名义税率提高1%。但由于一般纳税人可进项税抵扣,故税负不会增加反而会有所下降。
2012年厦门市思明区“1+6”试点企业约2800户,占全区营业税纳税企业的19.1%,共缴纳营业税4.77亿元,占全区营业税收入总额的19.2%。其中一般纳税人企业约2400户,占行业数的86%,改革后,90%的企业税负将下降,特别是占行业86%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因实行3%的简易征税税率而使税负全面得到下降,但对部分试点企业,特别是运输企业可能因进项抵扣不足造成税负上升,约占试点企业10%,全区总体税负预计将减0.7亿元。
三、“营改增”对企业经营策略的影响
(一)试点企业向试点地区汇集
由于税制改革涉及面广,利益调整复杂,为保证顺利实施,“营改增”现只在部分城市进行试点,试点区域必将出台与之相配套的优惠政策。厦门市被列入“营改增”试点城市,市财政局、国税局与地税局就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税负变动情况表增报工作的通知》,市财政局又独立发布《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随后市、区、街各级政府请全国各的专家对试点企业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地方的重视必将造成“政策洼地”的形成。
(二)资金流向服务业发展
国外的经验告诉我们,经济发展水平越高,服务需求就越强,在工业、制造业屡屡遭遇寒冬的同时,现代服务业异军突起,成为经济平稳回升的主要支撑。2012年厦门市思明区现代服务业纳税总额64.07亿元占全区财政总收入133.02亿元的48.17%,比2011年占全区财政总收入的比重提高4个百分点,比增31.13%,高于该区当年财政总收入20.32%的增长率近11个点,而制造业占全区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却下降1个百分点,比增率只有15.5%,低于全区财政总收入的增长率。顺应中国经济从“中国制造”到“中国服务”转变,投资现代服务业,现代服务业蓄势突破,必将在不久之后成为经济发展的的新支点、新亮点。
(三)产业转型升级,分工细化
由于营业税重复征税和不能抵扣,造成制造型企业或集团型企业被迫成为“全能模式”,“营改增”后这类型企业可以主动选择主辅分离,将研发设计和营销从制造主业中独立出来,提供更专业的服务,产业链条拉长,将制造业两头做大做强,或是选择外购服务,提高专业化层度,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高创业热情
营业税老辣的领域是中小微企业最多的领域,减轻税负,中小微企业受益最广,如厦门市思明区,在参与营改增试点的企业中,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中小微企业占到86%,都减按3%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平均降低了40%。“营改增”将提升中小微企业的活力,提高创业热情。
(五)下游企业衡量成本服务外包
“营改增”后,“1+6”试点行业的下游增值税企业从试点企业购买的应税服务在计算增值税进项时得以抵扣,其中,交通运输应税服务抵扣比例由7%提高到11%,部分现代服务业应税服务帖不可抵扣变成可抵扣6%,从而使下游增值税企业税负大幅降低,衡量运营成本选择服务外包。厦门市思明区下游企业2013年预计减税0.57亿元,全市预计减负10亿元。
四、“营改增”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一)对企业的销售收入确认产生影响
营业税是价内税,而增值税是价外税,这点变化将导致企业在确认收入时原营业税是含税价确认,而改革后则按不含增值税价确认销售收入,除非企业的销售价格随之发生调整,否则在销售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营改增”后会直接减少企业的销售收入额,从而影响企业的会计利润。
(二)对企业的销售税金产生影响
企业营业税一般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它会直接减少企业的营业利润及利润总额,而增值税会计核算不列入成本费用,对企业的利润总额没有直接影响。
(三)对企业销售量产生影响
由于税负发生变化,转嫁给消费者的税负也必然产生影响,企业面临着重新调整销售价格的局面,将导致企业产品销量的变化,从而对企业的利润产生影响。
五、“营改增”企业财务管理的应对措施
(一)研究政策、争取财政补贴
政府为平稳有序推进“营改增”工作,根据国家“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原则,各地对于因新旧税制转换产生税负升高的试点企业,都出台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对税负地加部分给予财政补贴,企业应多研究政策,多与当地所在财政部门积极联系,积极争取财政补贴。以厦门市思明区为例,因企业对政策了解不够,自2012年11月试点“营改增”以来,仅有四家企业向财政部门提交财政扶持资金申请。造成另一种层面的“成本”增加,故企业应加强尽早准备申请优惠政策所需要的相关材料,争取通过税收优惠来降低“成本”。实时关注最新的实施条例、过渡政策,保持与税务、财政部门的密切联系。
(二)加强培训、提高全员意识
由于营业税与增值税在实际工作中有很大区别,不仅财务人员在账务处理上有所区别,管理人员、销售业务人员、采购人员等都与之息息相关,企业应积极加强对所有涉及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邀请税务师事务的等专家讲课,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法规水平,事前知道业务开展应经历的流程,事中能够索取相关票据,事后能够准确纳税抵扣、申报和缴税。如:企业的供应商,包括物业服务、快递物流辅助、广告与设计、中介审计、项目外包商和固定资产与软件采购商等提供的服务开具的发票可进行进项抵扣,现阶段试点地区的企业相较于非试点地区企业取得发票存在抵扣区别,这就要求今后企业在选择供应商和服务商时,应尽量选择财务核算健全、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和服务商,这样公司才可以通过进项税抵扣来降低增值税负。
(三)规范管理、准确使用发票
企业要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企业自身经营状况完善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规范发票管理。因为增值税发票与普通发票不同,因为实行凭票注明税款扣税,所以不仅具有反映经济业务发生的作用,还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将产品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税负的连续性,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因此发票的获得、真伪鉴别、开具、管理、传递、和作废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四)利用高科技手段流程再造
现代科技、电脑软件高速发展,企业可以利用高科技手段将实际经营流程通过软件系统再造,在合同签定、采购、账务处理、税务处理、营销服务等各方面充分发展高科技的力量,加强监督、提高效率。
(五)建立增值税明细账
增值税由于环环相扣,准确记录和生成增值税明细账,在日常销售和采购环节,按增值税专用发票计提税额,在账务处理上注意与原收入和成本费用记账核算的不同。
六、结论
 “营改增”试点改革是我国“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要税制改革,也是落实结构性减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一项重大举措。“营改增”可以减轻企业的总体税负,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特别是在政府大力鼓励加快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良好税制环境,企业认真学习“营改增”政策,对减负企业、下游工业企业都具有重大意义。
 
 
七、参考文献:
1、孙东编著:《浅谈“营改增”税改对企业税负及财务指标的影响》,《财会研究》2012年18期;
2、刘尚希编著:《“营改增”: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和讯税务》,2012年11月26日;
3、潘文轩编著:《企业“营改增”税务不减反增现象分析》,《现代商贸工业》,2013年1月出版,总第4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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