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增值税适用税率17%、13%税率的基础上,设定了两档较低的适用税率,即交通运输业的适用税率为11%;其余部分现代服务业(除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税率为17%外)的适用税率为6%。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简易计税项目的征收率为3%。
出口服务适用零税率
试点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的变化情况
试点行业(服务业) | 现行税率(营业税) | 改革后税率(增值税) | 税率变化 |
交通运输业 | |||
陆路运输服务 | 3% | 11% | +8% |
水路运输服务 | |||
航空运输服务 | |||
管道运输服务 | |||
部分现代服务业 | |||
研发和技术服务 | 5% | 6% | +1% |
信息技术服务 | |||
文化创意服务 | |||
物流辅助服务 | |||
鉴证咨询服务 | |||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 17% | +12% |
交通运输、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由于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税率大幅提高,现代服务业由于可抵扣项目较少,税率提高1%
试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的变化情况
试点行业(服务业) | 现行税率(营业税) | 改革后征收率(增值税) | 税率变化 |
交通运输业 | |||
陆路运输服务 | 3% | 3% | 不变 |
水路运输服务 | |||
航空运输服务 | |||
管道运输服务 | |||
部分现代服务业 | |||
研发和技术服务 | 5% | 3% | -2% |
信息技术服务 | |||
文化创意服务 | |||
物流辅助服务 | |||
鉴证咨询服务 | |||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
税率及征收率的有关规定
混业经营的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否则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如,既提供仓储服务(税率6%)又销售货物(税率17%)且不能分别核算的,按17%税率征收】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征收率; 【如,既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简易征收3%)又销售自来水(简易征收6%)且不能分别核算的,按6%征收率征收】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如,既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简易征收3%)又提供修理修配劳务(税率17%)且不能分别核算的,按17%税率征收】
混业经营、混合销售、兼营的区别
混业经营(兼有):企业经营行为涉及应征增值税的不同项目。
【如,既提供仓储服务又销售货物】
混合销售:企业一项经营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项目又涉及营改增后的营业税应税项目。
【如,销售机器同时提供售后安装培训服务】
兼营:企业的经营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项目又涉及营改增后的营业税应税项目。
【如,既销售货物又提供餐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