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税规章 | 税收法规 | 税法解读 | 福州市社平工资 | 漳州市社平工资 | 厦门会计指南 | 新税收优惠 | 企业所得税优惠 | ..新增值税税率 | 个人所得税计算器
厦门地税规章 | 会计法规 | 准则解读 | 泉州市社平工资 | 龙岩市社平工资 | 税收筹划实务 | 增值税优惠 | 个人所得税优惠 | 土地增值税税率 | 企业所得税法
厦门政府规章 | 会计法规 | 税法解读 | 宁德市社平工资 | 三明市社平工资 | 最新财税法规 | 营业税优惠 | 土地增值税优惠 | 个人所得税税率 |
福建税收法规 | 会计法规 | 财会解读 | 莆田市社平工资 | 南平市社平工资 | 税收基本法规 | 房产税优惠 | ..2016税收优惠 | 企业所得税税率 |

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十)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
2010-07-03 22:58:5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企业所得税法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
  1、由于技术进步,产晶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法规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采油[气]资源企业费用和有关固定资产折耗摊销折旧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49号)

相关热词搜索:新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

上一篇: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九)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优惠
下一篇: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十一)创业投资优惠

分享到: 收藏
依法纳税利国利民…请稍等... 依法纳税利国利民…请稍等... 依法纳税利国利民…请稍等... 精彩内容06正在载入中…请稍等...
频道总排行
频道本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