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税规章 | 税收法规 | 税法解读 | 福州市社平工资 | 漳州市社平工资 | 厦门会计指南 | 新税收优惠 | 企业所得税优惠 | ..新增值税税率 | 个人所得税计算器
厦门地税规章 | 会计法规 | 准则解读 | 泉州市社平工资 | 龙岩市社平工资 | 税收筹划实务 | 增值税优惠 | 个人所得税优惠 | 土地增值税税率 | 企业所得税法
厦门政府规章 | 会计法规 | 税法解读 | 宁德市社平工资 | 三明市社平工资 | 最新财税法规 | 营业税优惠 | 土地增值税优惠 | 个人所得税税率 |
福建税收法规 | 会计法规 | 财会解读 | 莆田市社平工资 | 南平市社平工资 | 税收基本法规 | 房产税优惠 | ..2016税收优惠 | 企业所得税税率 |

2、厦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实施办法
2007-10-04 20:31:52   来源:厦门质量技术监督局   评论:0 点击:

附件2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实施办法

  一、行政许可事项、编号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A02)

  二、行政许可内容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三、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85年9月6日颁布)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第十一条。

  四、 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直接向厦门市计量测试所、厦门市同安区标准计量所、厦门市煤气表检定站或厦门市水表检定站申请。

  五、 行政许可条件

  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检定合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85年9月6日颁布)第十条

  六、申请材料

  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第五条

  七、申请表格

  《计量器具检定申请表》或委托书,申请表或委托书可至计量行政部门指定实施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领取。

  八、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构

  厦门市计量测试所;厦门市同安区标准计量所;厦门市水表检定站;厦门市煤气表检定站。

  九、行政许可决定机构

  厦门市计量测试所;厦门市同安区标准计量所;厦门市水表检定站;厦门市煤气表检定站。

  十、 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

  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将其登记造册,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2、受理:计量行政部门指定实施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

  3、检定:执行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国家或者部门、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完成检定工作。检定合格的,发给检定合格证书。对检定不合格的,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

  4、根据检定结果作出许可决定,对检定合格的,发给《检定合格证书》,对检定不合格的,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

  十一、行政许可的时限

  计量检定机构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定工作,具体检定期限按《福建省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期限的规定》(闽质监量[2004]308号)执行。

  十二、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检定合格证书》,有效期依据相应检定规程确定;

  十三、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领取《检定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计量器具。

  十四、行政许可收费

  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检定收费标准》(闽价[2003]费463号)收费。

  十五、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或年检。

  十六、申请人办理许可过程中的救济权利

  1、当事人在申请行政许可的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与申辩权;

  2、当事人在申请行政许可的过程中,依法享有要求许可部门组织听证的权利;?

  3、当事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许可部门予以说明理由;?

  4、当事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在接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

  起60日内向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厦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许可机关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时,当事人因此遭受财产损失,有权依法提出补偿;?

  6、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7、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当事人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应同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义务;维护国家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机关的法定许可权利和正常的行政许可秩序。?

  十七、行政许可受理地点、时间、监督机构及公示网站。?

  (1)办理机构的地址、联系电话

  A、厦门市计量测试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170号五楼

  业务范围:承担全市辖区内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任务

  咨询电话:2699488

  B、厦门市同安区标准计量所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三秀路173号

  业务范围:承担同安区和翔安区燃油加油机、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数字指示秤、模拟指示秤、非自行指示秤、架盘天平、砝码等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任务

  咨询电话:7022224

  C、厦门市煤气表检定站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常青路538号

  业务范围:承担全市辖区内煤气表的强制检定任务

  咨询电话:5202853

  D、厦门市水表检定站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

  业务范围:承担厦门市辖区内水表的强制检定任务

  咨询电话:5907659

  (2)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14:30-17:30(冬)。?

  (3)监督机构:?

  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六楼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170号?

  联系电话:2699817、2699819。?

  (4)公示公开网站:?

  厦门质量信息网站:www. jj.xm.fj. cn。




<<< 返回上页


相关热词搜索: 质量体系认证 产品质量认证 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一篇:3、厦门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实施办法
下一篇:1、厦门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实施办法

分享到: 收藏
依法纳税利国利民…请稍等... 依法纳税利国利民…请稍等... 依法纳税利国利民…请稍等... 精彩内容06正在载入中…请稍等...
频道总排行
频道本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