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0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办事指南
一、备案事项、编号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C02)
二、设定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号)第十七条;
3、《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59号)第十三条。
三、备案内容及方式
企业产品标准发布后,应当在30日内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四、提交材料目录
申报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厦门市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申报表》(见附件);
2、企业产品标准文本和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五、备案程序及办理期限
企业产品标准发布后30日内应当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1 、备案资料齐全即时受理,受理备案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备案审查,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备案的处理意见。
(1)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受理部门予以备案,加盖“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专用章”,将企业报送的备案材料存案备查。
(2)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受理备案部门将备案材料退回企业,并一次性书面告知不具备备案条件的理由及需要改正的内容。
2 、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
3 、申报备案的材料若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报单位当场更正。
六、办理机构
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七、办理地址、联系电话、监督机构和公示网站
(1)办理机构的地址、联系电话?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170号质监局大楼六楼
咨询电话:2699832、2699835、2699836。?
(2)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14:30-17:30(冬)。?
(3)监督机构:?
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170号质监局大楼六楼
联系电话:2699817、2699819。?
(4)公示公开网站:?
厦门质量信息网站:www. jj.xm.fj. 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