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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四、货物的生产企业为搞好售后服务,支付给经销企业修理费用,作为经销企业为用户提供售后服务的费用支出,对经销企业从货物的特产企业取得的“三包”收入,应如何征税
2007-10-04 20:46:51   来源:厦门国税局12366   评论:0 点击:

答:根据国税函发[1995]288号通知:经销企业从货物的生产企业取得“三包”收入,应按“修理修配”征收增值税。

厦门国税局12366            二00四年四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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