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计划开个饮食店,考虑到节约店面租金成本,不打算提供就餐场所,只专营做套餐配送。这是否按饮食业缴营业税?
答: 根据国税发【1996】202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饮食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规定,饮食店、餐馆、酒店、宾馆、饭店等单位附设门市部、外卖点等对外销售货物的,按兼营行为的征税规定征收增值税;专门生产或销售货物(包括烧卤熟制食品在内)的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应当征收增值税。因此,你所述行为属增值税的应税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
卖套餐的餐饮店缴什么税?
2008-08-05 16:59:05 来源:厦门国税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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