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缴纳比例 第三章 缴纳方式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附 则 |
营业收入是指在利润表中列报的营业收入。
(一)《保护基金汇算清缴申报表》(附件2) ;
(二)年度审计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营业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三)年度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监控指标监管报表审计报告;
(四)保护基金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对于申请退回的,保护基金公司应在收到《保护基金汇算清缴申报表》后,于汇算清缴核实工作结束日后10个工作日内将多缴资金退回证券公司。
保护基金公司可在保护基金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结算公司网站公布拒不缴纳或长期欠缴保护基金的证券公司名单,并要求其按时、足额缴纳保护基金。
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风险隐患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直接向保护基金公司报送财务、业务等经营管理信息和资料。
保护基金公司可通过中国证监会证券机构监管信息系统获取证券公司向证券机构监管部门定期报送的有关信息。
保护基金公司可在其网站上披露证券公司法定应当披露的信息和证券公司缴纳保护基金的有关情况。
附件:1?保护基金预缴申报表
2?保护基金汇算清缴申报表
附件1:保护基金预缴申报表
证券公司名称(盖章): 单位:元
填表须知:
1?营业收入为利润表中列报的营业收入;
2?缴纳比例为保护基金公司核定的本证券公司缴纳保护基金的具体比例;
3?应缴纳金额=当期营业收入×缴纳比例;
4?缴纳金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年度:因当年预缴分两次进行,上半年预缴时填写**年上半年度;下半年预缴时填写**年度;
6?已预缴金额:上半年预缴时应填报上个年度用于抵缴本年度保护基金的金额;下半年预缴时应填报上半年度实际预缴的金额。
附件2:保护基金汇算清缴申报表
填表须知:
1?营业收入为经审计的利润表中列报的营业收入;
2?缴纳比例为保护基金公司核定的本证券公司缴纳保护基金的具体比例;
3?应缴纳金额=年度营业收入×缴纳比例;
4?缴纳金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年度:申报汇算清缴的实际年度;
6?已预缴金额:汇算清缴年度内已实际缴纳的保护基金金额;
7?申请事项:应明确本年度多缴部分是否申请退回或抵缴下年度保护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