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税规章 | 税收法规 | 税法解读 | 福州市社平工资 | 漳州市社平工资 | 厦门会计指南 | 新税收优惠 | 企业所得税优惠 | ..新增值税税率 | 个人所得税计算器
厦门地税规章 | 会计法规 | 准则解读 | 泉州市社平工资 | 龙岩市社平工资 | 税收筹划实务 | 增值税优惠 | 个人所得税优惠 | 土地增值税税率 | 企业所得税法
厦门政府规章 | 会计法规 | 税法解读 | 宁德市社平工资 | 三明市社平工资 | 最新财税法规 | 营业税优惠 | 土地增值税优惠 | 个人所得税税率 |
福建税收法规 | 会计法规 | 财会解读 | 莆田市社平工资 | 南平市社平工资 | 税收基本法规 | 房产税优惠 | ..2016税收优惠 | 企业所得税税率 |

厦门地税网上可申报“单位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土地增值税”
2007-10-04 20:10:36   来源:厦门地税   评论:0 点击:

各相关单位纳税人:
  我局关于单位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土地增值税网上申报功能已开通上线运行。今后单位纳税人可通过网站对此项税款进行申报。有关土地增值税网上申报的主要操作简要说明如下:
  1、登录网上办税服务中心,选择“电子申报-纳税申报”,进入地方税费申报首页。
  2、在“土地增值税”项下,房地产开发企业按预征率申报土地增值税的,选择“房地产开发预征率申报”进入申报;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申报土地增值税的,选择“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申报”进入申报,认真填写申报表各项内容并提交申报。需注意的是,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申报土地增值税的,应根据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项目作为填报对象,纳税人如果同时转让两个或两个以上房地产的,应分别填写申报。另外,有关该申报表的各项内容,如有不清楚的,可具体参看该页面下方的填表说明。
  特此告知。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

相关热词搜索: 厦门地税 网上 申报 单位 转让 旧房 建筑物 土地增值税

上一篇:关于厦门岛内最低工资调整为750元,调整社保缴费参数的通知
下一篇:厦门地税网站提醒:9月份请记得申报房产税

分享到: 收藏
依法纳税利国利民…请稍等... 依法纳税利国利民…请稍等... 依法纳税利国利民…请稍等... 精彩内容06正在载入中…请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