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纳税人:
我局关于单位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土地增值税网上申报功能已开通上线运行。今后单位纳税人可通过网站对此项税款进行申报。有关土地增值税网上申报的主要操作简要说明如下:
1、登录网上办税服务中心,选择“电子申报-纳税申报”,进入地方税费申报首页。
2、在“土地增值税”项下,房地产开发企业按预征率申报土地增值税的,选择“房地产开发预征率申报”进入申报;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申报土地增值税的,选择“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申报”进入申报,认真填写申报表各项内容并提交申报。需注意的是,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申报土地增值税的,应根据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项目作为填报对象,纳税人如果同时转让两个或两个以上房地产的,应分别填写申报。另外,有关该申报表的各项内容,如有不清楚的,可具体参看该页面下方的填表说明。
特此告知。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
厦门地税网上可申报“单位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土地增值税”
2007-10-04 20:10:36 来源:厦门地税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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