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的文件规定,以下“厦门市安尔利架子工程有限公司”等10,812 户纳税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换证手续,2006年12月31日前发放的旧版税务登记证件自2007年1月1日起失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停止办理纳税人发票领购等相关涉税事宜,待其按规定换领新版税务登记证件后再予以恢复。
特此公告。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旧版税务登记证件失效的公告
2007-10-04 20:09:48 来源:厦门地税局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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