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纳税人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注销手续:
1.依法解散; 2.依法合并; 3.依法兼并;
4.依法分立; 5.长期停业; 6.依法破产;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8.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跨市)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
9.被税务机关确认为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
10.依法终止纳税义务; 11.其他注销原因。
二、 申报办理注销登记应提交哪些资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2.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
3.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证件(税务登记正副本、发票购买本、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等);
4.已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决定书;
5.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厦门国税局注销税务登记
2007-10-04 20:43:55 来源:厦门国税局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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