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因在税率的计算上出现错误,单位多扣缴了个人所得税,纠正后,税务部门能否将多缴的税款退回。 |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 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因此,如果您多缴税款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核实后给予退还。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
国家税务总局 2008/11/13 |
如果缴纳的税款有误,,纠正后,能否将多缴的税款退给本人
2008-12-23 20:44: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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