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局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方案的部署,自2007年1月16日起,个税纳税人可以到主管(或就近的)税务分局或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网上自行申报功能开通手续。网上个税自行纳税申报功能2007年3月才会正式开通。凡是不需要进行补税(或退税)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个人,届时可通过网上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个人申请开通网上用户具体操作如下:纳税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关于申请采用“网上申报”的声明》或者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纳税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委托书》、《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关于申请采用“网上申报”的声明》,到主管(或就近的)税务分局或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网上自行申报功能开通手续。经办人员当场审核证件后,为其开通网上申报用户,并打印用户名和密码给纳税人。自3月份起,纳税人可根据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厦门地税网站“网上办税服务中心”进行操作。
另,《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委托书》、《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关于申请采用“网上申报”的声明》可通过网站“表报下载”下载,也可以到地税各办税服务中心柜台领取。
友情提醒:为避免人员过度集中在后期进行网上用户开通工作,造成排队拥挤浪费您的宝贵时间,因此,如果您属于此次个税自行纳税申报的对象且需要开通网上服务的,请尽快抽时间到任一地税局办税服务柜台申请办理网上用户开通手续。
相关链接:厦门市地税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告
厦门市地税局网站提醒:个税自行申报纳税人可申请开通网上用户
2007-10-04 20:09:42 来源:厦门地税局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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