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税局致全市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廉政公开信
2007-10-04 20:09:28 来源:厦门地税局 评论:0 点击:
发表日期:2005-01-13
全市纳税人、社会各界人士:
为进一步树立廉政、勤政的良好形象,我们郑重公布厦门地税全体工作人员在元旦、春节期间及今后必须严格遵守的廉洁从税“六条禁令”:
——严禁接受纳税人(含与我局基建、采购等行政事务有关的客户,下同)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活动及其他有可能影响秉公办事的活动;
——严禁接受纳税人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严禁利用职权向纳税人压价购买商品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严禁利用职权收“人情税”、“关系税”或刁难纳税人;
——严禁向纳税人借钱借物或无偿占用财物;
——严禁地税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利用税务人员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纳税人的礼品礼金,或接受纳税人组织的有可能影响税务人员秉公办事的各种消费活动。
您如果发现地税工作人员有违反以上禁令行为的,请及时向我们举报,我们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保密工作,并认真调查追究,将处理结果向您反馈。
受理举报部门:市地税局监察室(地址:湖滨北路70号11楼),举报电话:5319858;也可通过网上举报投诉中心或网上“局长信箱”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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