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我市发生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围堵市政府,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妨碍了社会管理。6月2日,极少数人不听劝阻,继续非法组织集会、游行、示威,造成了更为恶劣的影响。同时,公安机关发现有人故意混淆视听,采用拼接手段在网络上伪造在火车站广场集会游行的虚假图片、以非法组织“反PX联盟”的名义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恐吓、威胁等。事件的性质正在发生变化,严重威胁我市社会的安定稳定。
经查,上述行为系极少数人煽动、策划,未经主管机关许可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甚至有极个别人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这些行为违反了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应予处罚。现敦促上述行为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主动到公安机关或者所在单位交代问题、接受处理。凡在规定期限内主动交代问题的,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交代问题、接受处理的,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对继续煽动、策划、组织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市民群众增强法治观念,自觉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积极检举揭发煽动、策划、组织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违法犯罪人员。
特此通告
二00七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