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参保的台港澳人员需在地税部门办理投保登记手续,于5个工作日后,到参保单位所在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手册》证、社会保障卡制作手续,办理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① 参保单位在地税部门申报审核后的增员申报表(如是网上申报的,须提供参保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成功的增员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 首次参保的台港澳人员个人资料(详见范本),也可从地税、社保网站上下载;
其中,相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参照《居民身份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GA4612004)提供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一张,照片背景为白色,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拍摄前应将头发整理好,长发者应露出两耳,发髻不得盘在头顶;拍摄时不应化浓妆、佩带各种首饰;不要穿行业制服、浅色衣服,必须着有领的深颜色衣服;平时经常戴眼镜的,照相时应佩戴眼镜。
备 注:
1.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复印件为就业证上有就业证号码的内页及有照片、姓名、证件号码的内页,要求内容清晰,有模糊不清的须在下方空白处填写完整,纸张大小为A4纸半张,与贴照片的资料左上角粘贴;
2.按外来人员标准参保的不需制作《养老手册》;
3.按外来管理、技术人员标准参保的应制作《养老手册》。
附:范本(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