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年审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厦国税函[2005]46号)的有关规定,新办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应提供以下资料:①企业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企业成立日期,经营场所,财务核算及发票管理;生产经营等基本情况)。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③生产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包括仓库租赁合同)。④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⑤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厦门国税局12366 2006年4月
答:根据《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年审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厦国税函[2005]46号)的有关规定,新办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应提供以下资料:①企业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企业成立日期,经营场所,财务核算及发票管理;生产经营等基本情况)。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③生产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包括仓库租赁合同)。④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⑤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厦门国税局12366 200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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