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都应以实际发生额计入成本、费用,不得把预提的费用或准备金直接列为成本、费用开支。
厦门国税局12366 2005年9月
相关热词搜索: 税前费用 外企所得税 摊销费用
上一篇:113、请问,股东以一项专利权作价投资,应如何摊销该项无形资产? 下一篇:116、我公司可以计提坏帐准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