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个人若干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0号)规定,企业发生的财产损失,可以在发生当期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但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时,应作出书面说明,同时附上财产损失鉴定证明资料等。
厦门国税局12366 2005年9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个人若干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0号)规定,企业发生的财产损失,可以在发生当期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但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时,应作出书面说明,同时附上财产损失鉴定证明资料等。
厦门国税局12366 200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