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们大多数企业是招拍挂取得土地的,这个时候面临哪些风险,我们这次把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每个阶段面临的风险都归类起来了。房地产开发商只要有我的工具平台,你企业什么都自然而然知道了。
在招拍挂方式下,这种风险是什么风险。1、合同纠纷引发的纳税风险。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引发的纳税风险。3、对于“零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的纳税处理风险。
我们有一个是零起价,他零就投标了,不知道怎么运作出来了,零起价招拍出来了,到交契税怎么交呀?还麻烦了,后来这个企业就因为这个事出事了。他是零招拍挂,就没有交税,我是零招拍挂,我交100万。税务机关说应该交契税,零他觉得很好,但是没有想到出现问题了。在招拍挂过程中有零招拍挂,零结算款是否应该缴纳契税,是应该缴纳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土地出让金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年436号文件的规定,不能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这是批复给北京税务局的,我们找到地方税司,实际上这个是运作出来的,国家税务机关是不确认的,你不能说土地没有价值,土地不可能没有价值,是因为你要拆迁补偿,政府想获得其他利益。所以你“零”成交了,你还要交其他大量的拆迁补偿费,土地是有收益了,土地要花大量的土地补偿费,按照法律规定这个就是契税的价值了。后来这个企业补了200多万的契税。这个企业就说为什么我要零招拍挂呢?我可以说我10万拍的,或者50万拍下来的,零招拍挂,我交了200多万的契税。因为还有拆迁补偿,按照这个规定都是契税的征税范围,企业这样一算帐,零招拍挂并不合适,比如当时中标价格是100万,契税怎么交,自然而然按照100万交了。招拍挂的方式下还是要考虑税收风险的,往往招拍挂时,交一部分的保证金,如果企业在一定时间不履行义务,保证金是不退回的,或者迟缴纳违约金,都是一样的,所以大家要考虑。
2006年的31号文件还提到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因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而缴纳的土地限制费,计入成本对象的施工成本,因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形成的损失,可作为财产损失按税收规定在税前扣除。我们这次把房地产企业所要面临的风险都归纳出来了,企业不需要自己归纳了,我们这次做了很大工夫,把大量的都给归纳出来了。而且每个分析下面都有特殊的文件,所以这里大家一定要注意风险。
李记有老师讲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筹划:招拍挂取得土地面临的税收风险
2012-12-11 14:32:17 来源: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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