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税规章 | 税收法规 | 税法解读 | 福州市社平工资 | 漳州市社平工资 | 厦门会计指南 | 新税收优惠 | 企业所得税优惠 | ..新增值税税率 | 个人所得税计算器
厦门地税规章 | 会计法规 | 准则解读 | 泉州市社平工资 | 龙岩市社平工资 | 税收筹划实务 | 增值税优惠 | 个人所得税优惠 | 土地增值税税率 | 企业所得税法
厦门政府规章 | 会计法规 | 税法解读 | 宁德市社平工资 | 三明市社平工资 | 最新财税法规 | 营业税优惠 | 土地增值税优惠 | 个人所得税税率 |
福建税收法规 | 会计法规 | 财会解读 | 莆田市社平工资 | 南平市社平工资 | 税收基本法规 | 房产税优惠 | ..2016税收优惠 | 企业所得税税率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二五”期间在我国海洋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通知——财关税[2011]32号
2011-08-08 23:39: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评论:0 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支持我国海洋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十二五”期间在我国海洋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我国海洋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作业的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要求,并直接用于开采作业的设备、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详见本通知所附管理规定的附1《开采海洋石油(天然气)免税进口物资清单》,以下简称《免税物资清单》),在规定的免税进口额度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本通知所指海洋为:我国内海、领海、大陆架以及其他海洋资源管辖海域(包括浅海滩涂)。
  三、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勘探开发项目项下免税进口的物资继续实行《免税物资清单》与年度免税进口额度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具体管理规定见附件1)。
  四、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勘探开发项目项下暂时进口《免税物资清单》所列的物资,准予免税。进口时海关按暂时进口货物办理手续。超出海关规定的暂时进口时限仍需继续使用的,经海关批准可予延期,在暂时进口(包括延期)期限内准予按本通知规定免税。
  五、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勘探开发项目项下租赁进口《免税物资清单》所列的物资,准予免征进口税收,并纳入免税进口额度统一管理。租赁进口《免税物资清单》以外的物资应按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六、1994年12月31日之前批准的对外合作“老项目”(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进口《免税物资清单》所列的原材料,可继续享受免税政策。


  附件:1.关于在我国海洋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管理规定.doc
     2.中外合作老项目清单.doc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相关热词搜索:海洋 开采 石油 进口 物资 免征

上一篇: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俄罗斯和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炔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税委会[2011]18号
下一篇: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二五”期间在我国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1]31号

分享到: 收藏
依法纳税利国利民…请稍等... 依法纳税利国利民…请稍等... 依法纳税利国利民…请稍等... 精彩内容06正在载入中…请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