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购置的车辆底盘发生更换的,是否需重新办理纳税申报?
答: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第五条第(一)项规定:已经办理纳税申报的车辆底盘发生更换的,纳税人应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办理纳税申报。
第六条规定:底盘发生更换的车辆,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70%。同类型车辆是指同国别、同排量、同车长、同吨位、配置近似等。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第六条规定:底盘发生更换的车辆,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70%。同类型车辆是指同国别、同排量、同车长、同吨位、配置近似等。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