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配合公司的企业信息系统建设,保证各部门信息资料共享,提高业务管理的工作效率,利于电脑的管理,防止舞弊事件发生,对公司业务使用的经销商编码、客户编码、供货商编码、部门编码、职员编码、单位编码、仓库编码、产成品编码、半成品编码、原材料编码、低值易耗品编码、固定资产编码等各种类别编码和其它需要编码的任何项目等进行规范管理。
二、各项目的编码的原则:简单性、完整性、单一性、一贯性、可伸缩性、分类展开性、组织性、适应电脑管理、充足性、易记性。
三、各项目的编码维护分工:
1、经销商编码、客户编码由销售部门负责;
2、供货商编码由采购部门负责;
3、部门编码、职员编码、单位编码由行政部门负责;
4、仓库编码、产成品编码、半成品编码、原材料编码、低值易耗品编码由工程部门负责;
5、固定资产编码由行政部门负责;
四、各项目的编码制定及维护、使用流程:
1、各项目的编码由责任部门进行维护,具体项目的编码方案由责任部门参照现有企业信息系统所用编码进行修改后,报总经理办公室审批后实施,未经总经理办公室审批前,各部门不得自行发布使用;
2、各项目编码新增、修改、删除、合并由各责任部门拟定,报总经理办公室审批后实施,未经总经理办公室审批前,部门不得自行发布使用;
3、本规定发布前,本公司企业信息系统所用业务项目的编码名称由由各责任部门参照项目编码方案进行新增、修改、删除、合并,确保公司的企业信息系统建设正常进行,此项工作需在本规定发布之日起10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