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有关要求,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现对企业支付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实习生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凡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签订三年以上期限合作协议的企业,支付给学生实习期间的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具体征管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实习生取得的符合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报酬,企业应代扣代缴其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款。
二、本通知所称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职教中心)和技工学校;高等院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院校和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
三、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十一月一日
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
2007-10-05 00:24:5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评论:0 点击:
相关热词搜索: 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
上一篇: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043号
下一篇:关于延长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13号
分享到:
收藏
评论排行
- ·福建某税务师所得税审计底稿(1)
- ·审计助手 V3.3.0 (内部审计版)(0)
依法纳税利国利民…请稍等...
依法纳税利国利民…请稍等...
依法纳税利国利民…请稍等...
精彩内容06正在载入中…请稍等...
财税会计常用资料1
财税会计常用资料2
频道总排行
频道本月排行
- 156组通字[2017]3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
- 2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
- 14国务院令第7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1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
- 10国科发政〔2017〕211号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 10财税〔2017〕3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
- 10财税〔2017〕7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
- 1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
- 1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
- 1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