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第四季度以来,湖里区局江头分局率先在辖区内对财务办税员实施柔性评价机制,该分局首批共评价了36户次优秀(A)等级、36户次差(D)等级的企业财务办税员,分别将《企业财务、办税员表现情况综合评价表》(以下简称《评价表》)和《实施办税员柔性评价机制致企业法人代表的公开信》(以下简称《公开信》)直接邮寄给各有关企业的法人代表。评价机制经过一季度的实践,据调查了解,取得以下三点初步成效:
一是促使企业法人代表成为办税参与人,增强他们对税收的了解度、重视度和遵从度。通过邮寄《评价表》,使企业法人代表能较全面地了解税务机关对其公司财务办税员的评价情况,防止其偏听偏信,更加客观地看待财务办税员工作,在法人代表与税务机关之间架起理解的桥梁和沟通的平台,使其成为办税参与人;《公开信》又清楚告知实施柔性评价的目的和意义,是旨在帮助财务办税人员查找不足,提高业务技能、增强责任意识,减少企业蒙受不必要的滞纳金和罚款,把维护国家税法尊严与维护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的自身利益相统一,拉近了税务机关与法人代表的距离。使法人代表真心实意来支持税务机关对财务办税员实施柔性评价,更加重视税收工作,增强了纳税遵从度。
二是促使财务办税员树立起危机意识、责任意识,提高他们的纳税遵从度。《评价表》的 10项内容,向比较外行的法人代表明确指出他们财务办税员在掌握税收政策、纳税申报、报送财务报表、定期收阅地税网站电子邮件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既肯定成绩、又指出不足,让法人代表及公司主管的层面去责成其财务办税员尽快补缺补漏、提高业务技能,督促他们依法、准确、及时申报纳税、报送财务报表等,从根本上解决了财务办税员两头“敷悠”的问题,增强其 危机意识、责任意识, 减少税管员不必要的麻烦,降低税收成本。
三是与落实 “四位一体”机制相统一,有利于 全面构造和谐、优质的征纳关系。税管员根据平时了解、深入分析企业财务办税员在涉税工作方面的表现情况,通过“民主评税”方式得出的 9个评价指标与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四位一体”机制中的“分析”环节相统一,必大有可为;评价机制达到表扬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必将促使财务办税员自觉掌握税收政策、提高业务技能,确保“电子地税局”正常高效运转,把税管员从烦琐的日常繁琐的催报催缴、通知工作中解脱出来,将主要精力投入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等精细化管理工作中去,全面构建和谐、优质征纳关系,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涉税服务品质工程”。
厦门地税湖里江头分局对财务办税员实施柔性评价机制取得三点初步成效
2007-10-04 20:11:51 来源:厦门地税局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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