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适用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的扣缴义务人。非正常户、注销户除外。
对于非电子申报户目前暂不提供此项网上申请服务。
二、用户登录
电子申报户登录“网上办税服务中心”,点击“涉税申请-网上审批”,选择“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申请”,进入该申请审批事项。
三、操作步骤
(一)扣缴义务人人应认真阅读相关规定及说明事项。
(二)录入拟申请手续费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入库区间,查询出该区间内的所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数据,逐一进行核对,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进行勾选,提交生成《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申请表》。
(三)填写银行帐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提交申请。成功提交申请后,网站给予受理通知书。
(四)税务管理员按规定 流程逐层上报审批。
(五)审批结束后,由管理员制作《手续费领取通知书》,纳税人在网上可查看审批结果和通知书内容。
(六)扣缴义务人按通知书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开具收款收据交给税务管理员。税务管理员负责将收款收据递交财务部门。
(七)财务人员收到收款收据后,将手续费款项通过转帐拨付给扣缴义务人。
四、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请仅限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申领,其他税种的代征代扣手续费申请请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中心办理。
(二)网上申请适用于2006年1月1日后入库的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申领。
(三)填写要求:银行帐号应填写完整准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应真实准确,以便税务管理员及时联系。
(四)为方便操作,我局提供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入库数据查询功能供扣缴义务人核对勾选。扣缴义务人应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数据核对 。对于事实上不属于代扣代缴性质或是不属于可申领手续费范围的入库数据,不得勾选申领,不得擅自扩大申请范围,否则由此引发的责任应由扣缴义务人承担。
另外,网站对所有代扣代缴性质的个人所得税退库记录默认必须勾选,如对该数据有疑问的,可向税务管理员进一步联系咨询。
五、查询和其他操作
扣缴义务人可查询已提交的涉税申请事项当前受理状态,包括待受理、已受理、正在审批、审批结束(批文已生效)、不予受理等。
对于处于不同状态下的申请事项还分别提供可操作功能,具体如下:
(1)待受理即税务机关尚未受理的,可查看该申请事项并可进一步修改或删除。
(2)已受理或正在审批即税务机关已受理该事项的,可查看该申请事项,但不能再做修改。
(3)不予受理的,可查看该申请事项被拒绝受理的原因。
(4)批文已生效即申请事项已办结的,可查看审批结果(通知书)。
主要查询方法:在“综合查询”选择“涉税申请事项查询”进行查询。
六、联系电话:
如有疑问,可向税务管理员直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