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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新办的商业企业能否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
2007-10-04 20:54:41   来源:厦门国税局12366   评论:0 点击:

答:根据《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年审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厦国税函[2005]46号)的有关规定,有固定经营场所,年预计销售额达到180万元,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计算进、销项税额和应纳增值税额新办商业企业,进行税务登记时即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进入辅导期,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厦门国税局12366            200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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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36、我公司一年前年销售额就已达到180万元,却一直没有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依照有关法规会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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