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残”是指盲、聋、哑及肢体残疾。对只挂名不参加劳动的“四残”人员不得作为“四残”人员计算比例。
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四表一册”即企业基本情况表、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企业职工工资表、利税使用分配表、残疾职工名册。
因此,“四残”人员必须是和此福利企业有劳务合同,不包括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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