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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公司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请问此部分可否在税前列支?
2007-10-04 21:01:38   来源:厦门国税局   评论:0 点击:

答:公司为员工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在政府规定的标准之内的,可以直接在税前列支。公司为员工支付本应由员工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则并入工资、薪金支出。

厦门国税局12366            200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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