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于其他企业,其从接受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可以不计入本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同时进行上述投资所发生的费用或损失,也不能冲减本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厦门国税局12366 2005年9月
答: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于其他企业,其从接受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可以不计入本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同时进行上述投资所发生的费用或损失,也不能冲减本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厦门国税局12366 200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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