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税规章 | 税收法规 | 税法解读 | 福州市社平工资 | 漳州市社平工资 | 厦门会计指南 | 新税收优惠 | 企业所得税优惠 | ..新增值税税率 | 个人所得税计算器
厦门地税规章 | 会计法规 | 准则解读 | 泉州市社平工资 | 龙岩市社平工资 | 税收筹划实务 | 增值税优惠 | 个人所得税优惠 | 土地增值税税率 | 企业所得税法
厦门政府规章 | 会计法规 | 税法解读 | 宁德市社平工资 | 三明市社平工资 | 最新财税法规 | 营业税优惠 | 土地增值税优惠 | 个人所得税税率 |
福建税收法规 | 会计法规 | 财会解读 | 莆田市社平工资 | 南平市社平工资 | 税收基本法规 | 房产税优惠 | ..2016税收优惠 | 企业所得税税率 |

一○○、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办期内取得的生产性收入如何计征所得税?
2007-10-04 21:00:16   来源:厦门国税局12366   评论:0 点击:

答:根据国税发[1995]140号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条规定,对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办期内取得的非生产性经营收入,减除与上述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应当作为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税,并依照税法第五条、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可以不作为计算减免税优惠期的获利年度。

厦门国税局12366            二00四年四月前

相关热词搜索: 外商投资企业 筹办期 生产性收入 税收优惠

上一篇:九十九、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不满十年,性质发生变化(外资变为内资)能否继续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下一篇:107、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产品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分享到: 收藏
依法纳税利国利民…请稍等... 依法纳税利国利民…请稍等... 依法纳税利国利民…请稍等... 精彩内容06正在载入中…请稍等...
频道总排行
频道本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