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减免税的外交车辆和城乡公共交通车辆,在购买“交强险”时,是否还涉及车船税事项
2007-10-04 21:02:5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评论:0 点击:
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外交车辆和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辆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首先应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在购买“交强险”时,应向保险机构提供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减免税证明。对于免税车辆不需要缴纳车船税;对于减税车辆,由保险机构根据减税证明的要求计算征收车船税。保险机构将把减免税证明的有关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并将上述凭证的复印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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