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厦门国税局12366 200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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