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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利用各行业的计算公式节税
2007-10-04 22:20:51   来源:不详   评论:0 点击:

一、制造业节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十其他业务利润十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根据该计算公式,从产品销售利润到营业外支出,透明度愈来愈低,因此节税的基本思路是:尽可能将产品销售利润转为其他业务利润,尽可能将其他业务利润转为营业外收入,其好处是降低收入的明度,为避税提供方便。产品销售利润的计算公式是: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销售费用十管理费用十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总额-(销售退回十销货折扣)

  产品销售成本=本期产品成本十期初产品盘存-期末产品盘存

  本期产品成本=本期生产成本十期初半成品、在产品盘存-期末半成品、在产品盘存

  本期生产成本=本期生产费用的直接材料十直接工资十制造费用

  二、商业节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销货利润十其他业务利润十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销货利润=销货净额-销货成本-销货税金-(销货费用十管理费用十财务费用)

  销货净额=销货总额-(销货退回十销货折让)

  销货成本=期初商品盘存十[本期进货-(进货退出十进货折让)十进货费用]-期末商品盘存

  三、服务业的节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收入净额十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业务收入净额=业务收入总额-(业务收入税金十业务支出十管理费用十财务费用)

  四、其他行业可参照以上公式计算

  五、节税特别要注意的事项

  1.依照上面所列的公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应首先根据税法和有关规定,确定成本与费用的开支范围,选择适合于本企业的成本计算方法和费用分配方法。

  2.一般来说,凡是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都应计入企业的成本、费用。工业企业从产品制造开始至产品完成中间所发生的一切支出,除了直接材料与直接工资经计成本以外,其余应列为制造费用,待产品部分完成或全部完成,再摊入生产成本;

  3.从产品销售开始至售出为止,在此期间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仓储费用、运送费用、营业费用以及广告费用)应列为销售费用。企业管理部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财务、会计、总务、文书等人员工资、办公费等)应列为管理费用。

  4,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不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而应列为当期费用,单独核算。

  商业企业的销货成本为进货原价加进货费用(如运费、保险费等),销售费用和管理费不计入销货成本而作为当期费用,单独核算。

  5.计算公式中所列“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在其营业范围以外所发生的收入(如工业企业在银行存款或借出款项的利息收入;盘存盈余和出售资产盈余等);所列“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在其营业范围以外所发生的支出(如盘存亏损、意外损失等)。因为都不是直接因营业而发生的收入或支出,也可以称为非营业收入和非营业支出。所列“财务费用”是指筹借营业资金所发生的利息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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