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第55号令)的规定,现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二、报名方法
1、厦门考区于2009年4月13日—15日(8:00-12:00;14:30-17:00)在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三楼,电话:5156229)报名。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原考试制度)
(2)有效身份证件
(3)有效合格成绩凭证(成绩单或免试与豁免凭证)
(4)2寸近期免冠黑白照片一张
(5)往年的报名IC卡
三、其他事项
1、已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注册会计师考试五科合格成绩,未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可于报名期间向厦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18楼)提交申请。
2、新考试制度专业阶段考试有关事项预计在4月下旬公布,具体详查http://www.xmks.gov.cn。
联系电话:5093231
厦门市财政局
二○○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