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通过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全科合格人员,于2008年10月27日正常上班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前往我中心教材部(厦门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领取证书。若需他人代领,请同时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身份证原件。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2008年10月24日
200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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