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防汛专用车是否免征车辆购置税,办理时需要什么手续?
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18号】第三十六和三十七条规定:防汛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免税。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审核办理。具体程序如下:
(1)主管部门每年向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提出免税申请。
(2)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将审核后的车辆型号、数量、流向、
照片及有关单证式样通知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3)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审核办理免税。
防汛专用车办理免税手续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
(3)国产车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进口车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
(4)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1)主管部门每年向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提出免税申请。
(2)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将审核后的车辆型号、数量、流向、
照片及有关单证式样通知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3)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审核办理免税。
防汛专用车办理免税手续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
(3)国产车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进口车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
(4)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