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08年6月2日,中税协为指导注册税务师理解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发布了《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指南。指南共分八章49条,对《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是指税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纳税人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的信息实施必要审核程序,提出鉴证结论或鉴证意见,并出具鉴证报告,增强税务机关对该项信息信任程度的一种鉴证业务。
根据《清算准则》第五条关于承接条件的规定和第十三条关于重要鉴证事项的规定,注册税务师执行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应关注征税范围、清算单位、清算条件和清算申请等有关事项。
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收入审核的基本程序和方法包括: 1.评价收入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2.获取或编制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收入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总账、明细账及有关申报表等进行核对。 3.了解纳税人与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执行情况。 4.查明收入的确认原则、方法,注意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以及不同税种在收入确认上的差异。 5.正确划分预售收入与销售收入,防止影响清算数据的准确性。 6.必要时,利用专家的工作审核清算项目的收入总额。
扣除项目审核的基本程序和方法包括: 1.评价与扣除项目核算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2.获取或编制扣除项目明细表,并与明细账、总账及有关申报表核对是否一致。 3.审核相关合同、协议和项目预(概)算资料,并了解其执行情况,审核成本、费用支出项目。 4.审核扣除项目的记录、归集是否正确,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会计及税务处理是否正确,确认扣除项目的金额是否准确。 5.实地查看、询问调查和核实。剔除不属于清算项目所发生的开发成本和费用。 6.必要时,利用专家审核扣除项目。
税务师事务所应按照税法规定审核清算项目的收入总额、扣除项目的金额,并确认其增值额及适用税率,正确计算应缴税款。审核程序通常包括:1.审核清算项目的收入总额是否符合税收规定,计算是否正确。2.审核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及其增值额是否符合税收规定,计算是否正确。3.审核增值额与扣除项目之比的计算是否正确,并确认土地增值税的适用税率。4.审核并确认清算项目当期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及应补或应退税额。
纳税主体的编写要求:在房地产常规开发业务的鉴证说明中,应从以下三个方面介绍“五证”取得情况:说明“五证”是否全部取得;未取得的原因;《销售许可证》的取得是否超过三年。在房地产非常规开发业务的鉴证说明中,应简要说明项目取得及开发情况;未能按程序取得“五证”的原因;以及从归属和利用两个方面,说明是否取得了所开发项目的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