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税规章 | 税收法规 | 税法解读 | 福州市社平工资 | 漳州市社平工资 | 厦门会计指南 | 新税收优惠 | 企业所得税优惠 | ..新增值税税率 | 个人所得税计算器
厦门地税规章 | 会计法规 | 准则解读 | 泉州市社平工资 | 龙岩市社平工资 | 税收筹划实务 | 增值税优惠 | 个人所得税优惠 | 土地增值税税率 | 企业所得税法
厦门政府规章 | 会计法规 | 税法解读 | 宁德市社平工资 | 三明市社平工资 | 最新财税法规 | 营业税优惠 | 土地增值税优惠 | 个人所得税税率 |
福建税收法规 | 会计法规 | 财会解读 | 莆田市社平工资 | 南平市社平工资 | 税收基本法规 | 房产税优惠 | ..2016税收优惠 | 企业所得税税率 |

厦门今起调整"购房入户"政策和普通住房标准
2008-08-01 19:04:36   来源:厦门网   评论:0 点击:

 我市扩大商品房契税优惠面 减轻购房者负担

  本报讯(记者 高金环)厦门今起调整“购房入户”政策和普通住房标准:岛外部分地区购买一定面积住房,可办理不超过2人的常住户口;厦门的普通住房标准面积和成交价格有所放宽。

  此外,厦门还将建立房地产价格监测机制,今后每年1月1日公布当年的全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购70~80平方米可办常住户口

  厦门市国土房产局昨日消息,在同安、翔安两区(大同街道、祥平街道、大嶝镇除外)购买商品住房的,除享受原有“购房入户”政策外,新增“购买70平方米~80平方米的,可办理不超过2人的常住户口”的政策。该政策适用于今年8月1日后通过“招拍挂”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项目。

  消息称,为实现厦门房地产开发向岛外转移的战略目标,聚集岛外人气,以及鼓励岛外开发中小户型的房地产,决定对上述区域的“购房入户”政策做出调整。

  据悉,厦门市现行的“购房入户”政策是2003年开始实行的。

  普通住房标准成交价有变

  厦门市普通住房标准调整后,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低于全市住房平均交易价1.2倍以下。

  据了解,厦门原普通住房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在7000元/平方米以内。该标准是2005年出台的。

  据悉,普通住房标准的界定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主要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让普通购房者享受到相关税收优惠,减轻其负担。

  厦门市相关部门昨日还联合发通知,明确厦门市今年1~7月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为10200元/平方米;8月1日(含)后签订房地产交易合同的,执行新标准。

  有关人士认为,此次政策调整,有利于厦门市房地产业向岛外发展,有利于恢复市场信心,将使厦门市房地产市场继续保持健康平稳发展的局面。

相关热词搜索:厦门 调整 购房入户 政策 普通住房 标准

上一篇:厦门市扩大商品房契税优惠面 减轻购房者负担
下一篇:厦门海沧保税港区

分享到: 收藏
依法纳税利国利民…请稍等... 依法纳税利国利民…请稍等... 依法纳税利国利民…请稍等... 精彩内容06正在载入中…请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