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许可项目:会计从业资格
二、办理依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三、许可对象:辖区内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者
四、受理时间:每星期三、六上午8:30——11:30(遇法定节日休息)
五、办证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和依据: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20元,收费依据为闽价〔2003〕费287号。
七、办理地点:厦门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思明分校(故宫路96号一楼)
咨询电话:2231341 2235263
八、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基本条件:
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申请者需参加厦门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自发证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可直接申请。
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免试“会计基础”、“初级电算化”(或珠算普五级)。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九、办理程序:
申请人领取申请表——申请人交验材料——区财政局初审——区财政局报市局会计处审批——申请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调转表
十、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需提供材料(六种情况):
(一)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证申请
① 自发证日起两年内(含两年)的《会计从业资格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② 自发证日起两年内(含两年)的《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或《珠算》普五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 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
⑥ 一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二)以会计类学历证书申请
① 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 自发证日起两年内(含两年)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③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
⑤一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变更
① 需变更项目(如学历、职称)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两份
(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
① 在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② 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 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还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
⑥一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
① 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发证机关开出的《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② 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 如在转出地有参加继续教育者还需提供继续教育记录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 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⑤ 如已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还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⑥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⑦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三份
⑧ 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一式两份
⑨一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六)《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出
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②《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