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就业局、省社保局、省机关保、省城乡居民保、省医保中心:
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工资”)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依法征缴社会保险费、核定社会保险待遇等业务的重要参数。根据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现公布2014年度全省及各设区市社平工资(具体见附件),数据仅供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内部使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6月10日
附件:
全省(含厦门)54235元(月人均4520元)
全省(不含厦门)52962元(月人均4414元)
福州:58839元(月人均4903元)
厦门:60729元(月人均5061元)
宁德:50103元(月人均4175元)
莆田:51001元(月人均4250元)
泉州:48823元(月人均4069元)
漳州:51495元(月人均4291元)
龙岩:49541元(月人均4128元)
三明:52087元(月人均4341元)
南平:48562元(月人均4047元)
全省及各设区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由省、各设区市统计局负责正式向社会公布,以上数据仅供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内部使用。
文件来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00adbe00102vm4d.html
姓名:吴建平 | ||
内容:关于公布2014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有关事项的通知,文号:闽人社文〔2015〕173号 | ||
回复日期: 2015-07-12 | 回复状态: 已回复 | |
回复内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编号:201512 吴建平(先生/女士):您向我厅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向您答复如下:闽人社文[2015]173号文件中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均为统计部门提供,文件中的数据对外公布权限在统计部门,我厅没有数据对外公布权限,该文件仅用于我厅内部信息交流。统计部门均有在其网站上公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需要相关数据建议咨询统计部门相关处室。特此告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5年7月23日 |
http://www.fjrs.gov.cn/zfxxgkzl/ysqgk/gmxxgk/201507/t20150712_10076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