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
(一)、适用税收政策的变化预测前言:国务院曾明确提出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最近传出国务院常务会议或通过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营改增”方案,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税率或定在11%,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营改增”实施已迫在眉睫。
一、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
(一)、适用税收政策的变化预测
序号 | 项目 | 营业税 | 营改增后政策预测 | |
文号 | 具体规定 | |||
1 | 纳税人开发回迁安置用房有关营业税问题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号 | 纳税人以自己名义立项,在该纳税人不承担土地出让价款的土地上开发回迁安置房,并向原居民无偿转让回迁安置房所有权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五条之规定,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其计税营业额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予以核定,但不包括回迁安置房所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价款。 | 现行《增值税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属于视同销售 |
2 | 混合销售、兼营问题 | 《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 第七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 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销售货物、材料、设备:17%;建筑业劳务:11% |
3 | 缴纳的流转税在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扣除问题 | 1.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 | 1.第六条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2.国税发[2009]31号第三章第十 |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能在税前扣除 |
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 二条 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 |||
4 | 销售不动产适用税率 | 《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 5% | 11% |
5 | 计税方式 | 《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 营业税=营业额*适用税率 | 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
6 | 对价外费用的规定 | 《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 第十三条 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 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 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
7 | 对外开具发票类型 |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 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 | |
8 | 接受建筑劳务发票规定 | 1.建筑施工方机构所在地与项目所在地一致,则建筑劳务发票既可自开,也可申请主管税务机关代开; 2.建筑施工方机构所在地与项目所在地不一致的,则建筑劳务发票只能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 直接由建筑施工方自开 | |
9 | 自建行为纳税 | 《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 第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二)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 自建行为不纳税,只在销售环节纳税 |
10 | 甲供材计税问题 | 《营业税实施细则》 | 第十六条 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 不再并入施工方增值税计税依据 |
(二)、对企业招投标工作影响
1、对投标人资格认证(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个人);
2、改变评标方法:从比较含税价格转变为比较除税后的采购价格(成本+进项税);
3、合同条款修订: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对会计核算工作影响
1、增设科目: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3个明细科目);
2、收入、成本、税金必须单独核算,核算要更加规范;
3、核算难度相对增加,核算工作量增大。
(四)对税务管理工作的影响
1、房地产经营范围的评估,涉及工商税务变更;
2、计税模式导致税负变化,营业税是按预收账款计缴,营改增后由于前期待抵扣进项税额的因素将会出现一短时间的“零税负”,后期又可能因缺少抵扣而造成税负突升,现金流也会随之变动;
3、发票的领购、开具、发票抵扣认证、纳税申报方法改变,导致税务管理趋于复杂。
(五)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影响对房地产企业的系统影响
建筑施工企业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直接上游企业,其受“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影响必然会波及甚至转嫁至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而造成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负担与经营成本的一系列影响。依据现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业总体来看,“营改增”税制改革对现行房地产开发企业总的税收负担与经营成本的普遍影响可能是 “不减反增”。
二、应对策略
(三)对会计核算工作影响
1、增设科目: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3个明细科目);
2、收入、成本、税金必须单独核算,核算要更加规范;
3、核算难度相对增加,核算工作量增大。
(四)对税务管理工作的影响
1、房地产经营范围的评估,涉及工商税务变更;
2、计税模式导致税负变化,营业税是按预收账款计缴,营改增后由于前期待抵扣进项税额的因素将会出现一短时间的“零税负”,后期又可能因缺少抵扣而造成税负突升,现金流也会随之变动;
3、发票的领购、开具、发票抵扣认证、纳税申报方法改变,导致税务管理趋于复杂。
(五)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影响对房地产企业的系统影响
建筑施工企业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直接上游企业,其受“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影响必然会波及甚至转嫁至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而造成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负担与经营成本的一系列影响。依据现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业总体来看,“营改增”税制改革对现行房地产开发企业总的税收负担与经营成本的普遍影响可能是 “不减反增”。
二、应对策略
(一)、梳理已纳入营改增范围的成本费用项目
税法基本规定 | 企业实例 |
(一)研发和技术服务 | |
1.技术咨询服务,是指对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技术测试、技术培训、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和专业知识咨询等业务活动。 | 项目可行性研究 |
2.工程勘察勘探服务,是指在采矿、工程施工前后,对地形、地质构造、地下资源蕴藏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的业务活动。 | 水文、地质、勘察等 |
(二)信息技术服务 | |
1.软件服务,是指提供软件开发服务、软件咨询服务、软件维护服务、软件测试服务的业务行为。 | OA、NC等 |
2.信息系统服务,是指提供信息系统集成、网络管理、桌面管理与维护、信息系统应用、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管理、数据中心、托管中心、安全服务的业务行为。包括网站对非自有的网络游戏提供的网络运营服务。 | IT外包 |
3.业务流程管理服务,是指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提供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经济管理、审计管理、税务管理、金融支付服务、内部数据分析、内部数据挖掘、内部数据管理、内部数据使用、呼叫中心和电子商务平台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 人才测评 |
(三)文化创意服务 | |
1.设计服务,是指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文字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网游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广告设计、创意策划、文印晒图等。 | 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装饰设计、网站设计、广告设计、文印晒图 |
2.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是指转让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的业务活动。 | |
3.知识产权服务,是指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对专利、商标、著作权、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代理、登记、鉴定、评估、认证、咨询、检索服务。 | |
4.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 楼市专业刊物软文广告、路牌灯箱广告、公交橱窗展示宣传、网络推介、电视传媒广告等 |
5.会议展览服务,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或者组织安排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 | 房交会 |
(四)物流辅助服务。 | |
1.收派服务,是指接受寄件人委托,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的业务活动。 | 快递服务 |
(五)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 |
1.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物品、设备等有形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 1.花卉、植物租赁 2.车辆租赁 3.设备租赁,如复印机 |
(六)鉴证咨询服务 | |
1.认证服务,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利用检测、检验、计量等技术,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业务活动。 | 空气质量检测 |
2.鉴证服务,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为委托方的经济活动及有关资料进行鉴证,发表具有证明力的意见的业务活动。包括会计鉴证、税务鉴证、法律鉴证、工程造价鉴证、资产评估、环境评估、房地产土地评估、建筑图纸审核、医疗事故鉴定等。 | 年报审计、年度所得税汇算鉴证、法律鉴证、工程造价鉴证、资产评估、环境评估、图审等 |
3.咨询服务,是指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业务活动。 | 财务顾问、税务顾问、法律顾问等 |
(七)建筑安装业 | 建筑安装 |
(二)、最大化进项税额措施
1、重新评价供应商,尽量选取一般纳税人资格作为合格供方;
2、评标应当以增值税不含税价进行合理最低价法评定中标单位,并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开具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上述表格企业实例部分要尽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4、由于材料、设备进项税率为17%,所以要改变总包范围,目前公司甲供材采用以永存对外招标采购,营改增后要变为由甲方直接采购;或者成立专门的商贸公司进行采购,再转售给甲方,不但可以适当增大成本,也能保证足够的进项税额;
5、从日常费用报销口径控制进项税额,主要从以下方面:
1)公司日常办公用品、日用品、物料消耗等统一开增值税专票;
2)公司通讯费要开具增值税专票,必要时要考虑将高管通讯纳入公司范畴,一并开具,同时减少通讯补贴发放,既能保证公司利益,又不损害员工利益,还相应减少员工提供票据的麻烦;
3)公司车辆维修费、加油费要取得增值税专票,可考虑公司统一购油,发给有车员工定额卡,同时减少交通补贴发放,既能保证公司利益,又不损害员工利益,还相应减少员工提供票据的麻烦;
6、有形动产租赁进项税率为17%,也要合理利用,目前主要是交通车租赁、植物租赁等
(三)政策过渡时期争取税收政策、地方政府财政支持
对于房地产、建安行业来说,营改增初期必定会有一些过渡政策,尽最大化争取税收政策、地方政府财政支持,对于房企来说也是降低实际税负的一条途径。
(四)转变售价体系,控制销项税额
营销应当对未售楼盘转变售价体系,控制销项税额,保证平稳过渡。
(五)关注上游行业的变化,动态测算税负,实时改变策略
http://wenku.baidu.com/view/7aa9101d1eb91a37f0115c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