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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闲置专项借款对外投资取得收益应如何进行处理?
2012-12-16 21:15:17   来源:   评论:0 点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 规定如下:
“ 第二十七条  审核利息支出时应当重点关注:
  (一)是否将利息支出从房地产开发成本中调整至开发费用。
  (二)分期开发项目或者同时开发多个项目的,其取得的一般性贷款的利息支出,是否按照项目合理分摊。
  (三)利用闲置专项借款对外投资取得收益,其收益是否冲减利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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