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税规章 | 税收法规 | 税法解读 | 福州市社平工资 | 漳州市社平工资 | 厦门会计指南 | 新税收优惠 | 企业所得税优惠 | ..新增值税税率 | 个人所得税计算器
厦门地税规章 | 会计法规 | 准则解读 | 泉州市社平工资 | 龙岩市社平工资 | 税收筹划实务 | 增值税优惠 | 个人所得税优惠 | 土地增值税税率 | 企业所得税法
厦门政府规章 | 会计法规 | 税法解读 | 宁德市社平工资 | 三明市社平工资 | 最新财税法规 | 营业税优惠 | 土地增值税优惠 | 个人所得税税率 |
福建税收法规 | 会计法规 | 财会解读 | 莆田市社平工资 | 南平市社平工资 | 税收基本法规 | 房产税优惠 | ..2016税收优惠 | 企业所得税税率 |

苏地税发〔2011〕53号文件规定的核定征收率是固定的还是浮动的?
2012-12-14 21:37:50   来源:   评论:0 点击:

苏地税发〔2011〕53号文件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是浮动的而不是固定的,即应当以清算项目实际测算的核定征收率为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规定,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原则上不得低于5%,如果按上述方法测算的核定征收率低于5%,那么应当将核定征收率确定为5%。
例:甲房地产公司某开发项目按规定应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项目涉及的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和非住房分别测算的核定征收率见下表:(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普通住房 非普通住房 其他(非住房)
销售收入 90000 60000 120000
取款土地支付金额 25000 15000 20000
按开发成本参考标准测算开发成本 35000 20000 25000
房地产开发费用 6000 3500 4500
税金及附加 5040 3360 6720
加计扣除 12000 7000 9000
扣除项目合计 78000 45500 58500
增值额 12000 14500 61500
增值率 15.38% 31.87% 105.13%
适用税率 30% 30% 50%
土地增值税 3600 4350 21975
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 4.00% 7.25% 18.31%
根据上表,该项目普通住房测算的核定征收率为4%,因为核定征收率不能低于5%,所以实际确定的核定征收率应为5%。该项目非普通住房和非住房测算的核定征收率分别为7.25%和18.31%,均高于5%,因此非普通住房和非住房应分别按7.25%和18.31%的核定征收率缴纳土地增值税。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应如何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下一篇:江苏省、福建省、厦门市土地增值税如何进行核定征收?

分享到: 收藏
依法纳税利国利民…请稍等... 依法纳税利国利民…请稍等... 依法纳税利国利民…请稍等... 精彩内容06正在载入中…请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