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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厦门国税局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问题解答的排序
2011-05-01 10:48:41   来源:厦门国税   评论:0 点击:

时间:2011-04-22 09:00
时间:2011-04-22 09:00
地点:厦门国税网站
嘉宾:所得税处 孙隆英 副处长 吴庭玮 副主任科员
摘要:现在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为更好地协助纳税人做好2010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我们将于4月22日上午9:00-11:00,邀请市国税局企业所得税处孙隆英副处长、吴庭玮副主任科员做客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就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回答纳税人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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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回答
Nancy 问:2010年度公司出现存货超期报废,损失在80万元人民币,占本企业同类资产比例:1.38%,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元或增加亏损4.17%。此种情况是否一定要到税务局进行审批并出具第三方鉴证报告后方可所得税前列支? 嘉宾 答:根据《资产损失管理办法》第5条,不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需经税务机关审批。根据第21条,必须由企业内部有关技术部门出具技术鉴定证明。(10:22)
Nancy 问:2011年3月31日发布[2011]第25号是否可以作为2010年度所得税汇算的政策依据? 嘉宾 答:2010年不适用25号公告,仍按老办法执行。(09:52)
xiao 问:2010年的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是否按国税总局25号公告的规定执行 嘉宾 答:根据25号公告的最后一条规定处理。(09:38)
xiao 问:因为同事们对公告最后一条理解产生异议,所以麻烦告知2010年的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是否按国税总局25号公告的规定执行,还2011年产生的损失才执行25号公告。谢谢! 嘉宾 答:2010年不适用25号公告,仍按老办法执行。(09:51)
小高 问:税官,你好! 3月31日的25号公告不适用于2010年度的汇算清缴事项,但该文件最后一句是“本办法生效之日前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资产损失事项,也应按本办法执行“,该如何理解?谢谢! 嘉宾 答:2010年不适用25号公告,仍按老办法执行。(10:33)
小高 问:尊敬的税官,你好!我们是一家外资企业,之前我们公司有投资一家外地内资企业,占20%比率,今年该企业因清算,造成我司投资损失接近1万元。根据税前列支的规定要求 ,我们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损失列支申请,目前该企业已经工商部门注销,请问申请列支的资料是否一定要提供该企业所属税务部门的清算报告?另外,新的损失认定要求发布后,我们是否可以直接申报列支,而不需再报审批?谢谢! 嘉宾 答:应提交被投资企业清算报告。2010年不适用25号公告。(10:06)
张小姐 问:财产损失2011年25公告规定: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生效之日前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资产损失事项,也应按本办法执行。是否说明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涉及的财产损失也应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嘉宾 答:2010年汇算不适用25号公告,仍按原办法处理。(11:10)
小吴 问:按规定可以不做税审的企业,所得税清算时,会计自己根据税法做纳税调整的,比如,公司年工资总额50W,账上做10W的福利费,纳税所得额调增3W。这样如下一年度做税审跟我们自己调整的不一样,要怎么处理呢?专管员认我们自己调整的数据吗? 嘉宾 答:应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作纳税调整,如果以后年度发现有误应追溯调整。(09:10)
小许 问:您好,我们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04年与国土局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由于后期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土局未能按合同条款及时完成拆迁交付土地,客观导致我司也未如约给付土地款,因此,基于合同中的条款我司也给付了逾期滞纳金(合同违约金)。现我司在办理所得税,请问上述基于土地出让合同产生并给付的滞纳金(或违约金),能否扣除?谢谢; 嘉宾 答:可以扣除。(09:49)
林富 问:我公司有些产品需要用户来公司验收,其验收入员的住宿费及交通费由本公司承提,可否列入差旅费还是作为招待费处理。 嘉宾 答:不能作为差旅费处理。(10:10)
陆小姐 问:房地产企业,在有销售收入前发生的招待费,可以向后年度结转吗?20103月开工,20111月开始有收入;20103-12月间发生了不少招待费。 嘉宾 答:旧31号文规定企业在取得第一笔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之前发生的,与建造、销售开发产品相关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可以向后结转,按税收规定的标准扣除,但结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纳税年度。这项规定已经取消,但按旧31号文规定向以后年度结转尚未扣除的部分,可以继续结转扣除,但结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纳税年度。(11:01)
王先生 问:可以问增值税方面的问题吗 嘉宾 答:今天只回答企业所得税问题,其他问题请咨询12366.(09:48)
刘小姐 问:我司在账面预提费用计提的审计费,佣金或保险费,在今年6月前支付,是否可以在汇算清缴时列支?如未支付,是否不得列支? 嘉宾 答:如果未实际支付,不能税前扣除。(10:05)
森 问:您好,请问,商业地产的物业管理公司预收商户1-2年金额较大的物业管理费时,在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如何纳税,可否分期计入?谢谢 嘉宾 答:只有提前一次性收取的跨年度租金收入可以分期,其他收入没有规定。(10:54)
欣宇 问:税官,早上好!请问房地产企业预售方式取得收入在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应填在哪张表,且招待费和广告费限额扣除应如何填列,谢谢! 嘉宾 答:在年度申报表上,由于以预售方式取得的销售收入会计上不确认为收入,而附表一除视同销售外都是按会计口径填报,所以预售收入不能与一般形式的销售收入一并在附表一反映,根据预售收入计算的招待费和广告费只能作为调减项目在附表三“扣除类调整项目”项下第40行“20.其他”填报。(10:18)
陈 问:您好!我司是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企业所得税在湖里区国税局申报缴纳。2010年4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我司向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江苏省昆山市的新建京沪高速铁路站房工程进行了劳务分包,并在昆山市地税局开具了建筑业统一发票372329.00元,当地地税局征收了开票额的0.2%的企业所得税744.66元,请问该笔税款要办什么手续才能抵扣我司的2010年度的应缴企业所得税,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哪一栏填写体现抵扣?如果季度有发生上述情况,在外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要在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哪一栏填写体现抵扣? 嘉宾 答: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备案时应提供的资料如下: 1、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复印件; 2、经营地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通用缴款书或汇总缴款书等); 3、经营地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纳税人自行开具给项目出包方的发票; 4、与项目出包方签订的建安合同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11:04)
陈先生 问:你好,我们公司是装修企业,在晋江承接了一项工程,发票要在当地开,他们扣了企业所得税,还有私营企业个人所得税,请问这俩税金能否在税前扣除,私营个人所得税能否进工资成本,谢谢 嘉宾 答:如果你没开外出经营证明,被代扣的税款不能税前扣除。(10:44)
小张 问:孙处长/吴主任:你们好! 利润表中的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有金额 应该填写在附表的哪个表格栏次上? 嘉宾 答: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个过渡科目,年度申报表不反映。(09:48)
小祝 问:所得税缴交完了,是否要打印完税凭证,怎么打印 嘉宾 答:现在都是网上实时扣缴,如果需要打印可以去银行柜台打印。(09:27)
卢先生 问:你好!我是运输企业业务量不多,每次发生业务都要到地税柜台开发票,现场交税(其中有预缴所得税),而我的所得税归国税管,去年我企业发生亏损,那我预缴的所得税是找国税或地税部门申请退税?(有经过税务师事务所税审) 嘉宾 答:原文已作废,已请示总局。待总局回复后处理。(10:03)
小林 问:税官:您好!我想问下如果季度有预交所得税,年度汇算时,预交所得税金额大于年度应交的金额,即是应退已预交的部份所得税,但我司考虑到应退金额不大,想不办理退税,可以吗? 嘉宾 答:可以。(09:45)
杨柳 问:孙处,你好.我司财务人员在填报年度企业所得税年申报表时,由于操作失误,将附表5里减免税漏填了然后直接点申报了,造成多缴了企业所得税.这部份税款已经从银行里扣除了.请问多缴交的税款可以退还吗?程序应该怎么走?谢谢! 嘉宾 答:如果情况属实,可以退还多缴税款,具体操作程序请和管理员联系。(10:08)
钟云 问:您好!我想请问09年有预缴所得税 当年有补08年亏损,10年亏损,如果11年盈利,09年所预缴的所得税 能抵扣吗? 嘉宾 答:你是否是指09年有多缴税款?如果多缴税款可以申请退税。(10:35)
李 问:你好,我们公司有一辆小轿车,这辆车现在是公司在用,业务员用来跑业务,这辆车是写老板名字的,车发生的费用能列支吗,要变为公司名下,才能列支,要怎么变更? 嘉宾 答:公司可以与老板签订租赁合同。(10:58)
adafu33 问:非高新技术企业能否享受研发加计扣除? 嘉宾 答:非高新技术企业也能按规定享受研发加计扣除。(09:21)
lichun 问:1.残疾人员的年终奖金是否可加计扣除. 2.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和社保补贴收入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称入收入计算所得税还是不需要交所得税. 3.职工福利费支出是指净利润按1%计提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吗? 4.会计师审计时有补计提以前年度少计提的工资应计入工资薪金吗? 嘉宾 答:对于残疾人的加计扣除应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发文字号: 财税[2009]70号)执行,年终奖金属于工资的部分可以加计扣除。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才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不允许计提。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09:12)
lichun 问:残疾人员的年终奖金可以加计扣除吗? 嘉宾 答:对于残疾人的加计扣除应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发文字号: 财税[2009]70号)执行,年终奖金属于工资的部分可以加计扣除。(09:13)
林 问:1,请问今年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不附合没通过,应按25%缴纳所得税,要找管理员申请系统修改吗?还是不填附表五减免税的数据,直接按25%申报。那以往已通过且按20%申报的,也要按25%进行补税申报吗? 2、我公司和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但没有关联交易,象这种情况,关联关系报告表封面的(1)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我应该选择是,还是选择否。 3、我公司都没有关联交易,那关联关系报告表附表二的(1)是否按要求准备同期资料(2)是否免除准备同期资料(3)本年度是否签订成本协议。请问我应该怎么选择。 嘉宾 答:小型微利的税收优惠按年执行,不符合的情况就应按照法定税率申报。有关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申报的问题可咨询国际处。(09:11)
小肖 问:你好,我司有购置用于节能节水设备,符合一级能效标准,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明才可以申请税额抵免呢?我希望能有详细点的回答,比如说需要什么样部门出具的外部证明? 嘉宾 答:具体范围见《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财税[2009]166号)。(11:09)
lichun 问:1.附表三中的"工资薪金支出"账载金额是以2010年应付工资科目贷方累计数填写还是以管理费用中的工资加上制造费用中的工资填写;还是以实际支付的工资填写,税收金额以哪个数填写.账载金额和税收金额都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吗? 2.职工福利费支出做账时未单独做账统一做在管理费用能否税前列支. 3.工资薪金支出有包括员工自己支付的个税以及社保的那一部分吗? 嘉宾 答:工资薪金收入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并保持年度间的一致性。职工福利费应单独列示。应由员工自己承担的个税以及社保不属于工资薪金支出。(09:09)
lp 问:请问政府补贴收入是属于免税还是什么? 表四如果都是亏损是不是以前年度亏损弥补额都写零? 嘉宾 答:政府补贴收入除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规定的作为不征税收入,均要作为应税收入。如果没有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以前年度亏损弥补额都写零。(09:15)
陈明月 问:我企业2010年新开企业,亏损30万请问表1.表4怎么填。 嘉宾 答:当年度亏损体现在主表,附表四填第6行第1、2列。(09:14)
李女士 问:企业年度申报表附表十长期投资所得明细表,没有涉及投资的,第1行是填0还是填无 嘉宾 答:没有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在L1“被投资企业”必须填1,不得放空。(11:08)
小黄 问:个税网上申报数是否是(应付工资-个人应缴交的社医保等费用)?若2010年个税申报数按减去社医保后申报,那网上申报数就会小于账上的列支数,那企业所得税税前是否可按网上申报数+个人应交的社医保数列支?另:如何填写个税申报表才能使网上申报数与税前可列支数相符? 嘉宾 答: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计算口径存在差异。您只要按所得税政策填报,真实反映用工的情况即可。(09:15)
小李 问:1.支付外籍人员子女教育费,可否在税前扣除? 2.填报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时亏损额应填在那张表格? 嘉宾 答:聘用外籍人员支付其子女教育费的,作为福利费处理。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持有收益体现在附表十一的第八栏“免税收入”,投资损失也在附表十一“投资转让所得(损失)的相应栏次填写。亏损额在附表四反映。(09:07)
小林 问:您好!请问附表三里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保费用是指公司给职工交的部分,还是包括职工个人应交部分? 嘉宾 答:指公司按规定应承担的部分。(10:27)
张先生 问:所得税年度申报页面是否有问题:无显示是否填列数据等等, 嘉宾 答:由于您描述的问题不详,请咨询管理员。(09:10)
张小姐 问:你好!请问:附表9《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里的资产原值“账载金额”是要填写2010年固定资产的期初数还是期末数?“计税基础”呢?谢谢! 嘉宾 答:账载金额是会计口径,填期末数。计税基础是税收口径,填期末数。(09:56)
小陈 问:您好!我司支付给国外公司的厂房装修设计费,可以一次性记入费用吗?还是得分期摊销企业所得税才可列支?谢谢. 嘉宾 答:可以一次性扣除。(11:05)
宁静致远 问:因所得税汇算申报数字有误需要修改(原申报已经缴税),但到柜台申请修改时被告知要等汇算申报期过后才可修改,这样如果我修改的数字需要再补缴税会不会产生滞纳金????另一种情况,如果修改申报数字需要退回原来申报时多缴的税会不会延误退税的时间就不让退了??? 嘉宾 答:纳税人进行年度纳税申报后,发现纳税申报数据有误的,不论是否在年度申报期限内,都可以重新填报年度纳税申报表,到税务机关征收柜台重新办理纳税申报。(09:09)
小陈 问:您好!在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页面,个人觉得相对漳州的申报页面,厦门的比较难理解,也比较不好填报。建议修改一下界面,让纳税人比较好的填报,也比较正确的填报。谢谢! 嘉宾 答:谢谢你的意见,我们将你的意见转告相关部门。(10:52)
小陈 问:我司是2010年成立的,2010年有亏损,2011年第一季度有盈利,请问,2010年的亏损可以抵扣吗?谢 嘉宾 答:可以。(10:22)
佐佐 问:您好,我想咨询的是我公司09年有盈利,记入在利润分配科目中没有做分配,那么2010年企业亏损,可否用上年的利润来弥补本年的亏损,还是只能用2011年的利润来弥补上年的亏损。弥补只需要在网上申报还是需要到柜台申请。 嘉宾 答:税法规定,只能用以后年度利润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弥补亏损不需到柜台申请。(10:38)
小蔡 问:请问企业法人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的款项用于公司经营使用,此笔个人贷款产生的利息可否记入公司费用以税前抵扣? 嘉宾 答:应适用向自然人借款的规定(国税函〔2009〕777号)处理。(10:26)
小李 问:企业向非金融企业的借款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如何把握?以及企业向自然人借款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标准如何把握?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利息支出可否在税前扣除? 嘉宾 答:《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企业向自然人借款利息支出,根据国税函〔2009777号处理。你说的村镇银行是否是金融机构,如果是,根据《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准予税前扣除。 (09:42)
小李 问:孙处,我想咨询关于进口代理银行手续费及利息支出由代理公司替被代理公司统借统贷统付是否税扣除。 嘉宾 答:你的问题阐述不够清楚,请电话咨询。我局咨询电话:12366。(09:54)
小李 问:您好!请问企业筹建期结束是否以企业发生第一笔经营收入为判定依据?并于收入当年开始进行所得税申报?处于筹建期的企业所得税申报是否报空表(零申报)?谢谢! 嘉宾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10:49)
佐佐 问:您好,2010年度企业正好处于开办期间,其所得税汇算清缴利润是要0申报,还是要把原记录到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转入管理费用,做利润的亏损申报呢? 嘉宾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10:43)
陈小姐 问:您好!请问亏损的企业,可以自行申报,不用请中介吗?谢谢! 嘉宾 答:根据《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公告》(厦国税发〔201127 ),2010年亏损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的企业,应报送当年度的税务师事务所年度汇算清缴鉴证报告;2008——2010年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应报送这三年的税务师事务所年度汇算清缴鉴证报告。(10:29)
李阿山 问:所得税汇算清缴,我去参加培训时,厦门地税局的人员说.连续三年亏损的必须由税务事务所出具报告.可是思明区梧村专管员说无论是否亏损都要由税务事务所出具报告。公司财务人员自已做的不行.还说这是税务局的规定?如果是这样.我们企业财务人员就不用去培训了,都由税务事务所做算了. 嘉宾 答:根据《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公告》(厦国税发〔2011〕27号 ),2008年——2010年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应报送这三年的税务师事务所年度汇算清缴鉴证报告。(10:29)
凌 问:你好,我想请问下,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一定要做所得税汇算清缴吗? 嘉宾 答:企业不论盈亏都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根据《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公告》(厦国税发〔2011〕27号 ),2008年——2010年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应报送这三年的税务师事务所年度汇算清缴鉴证报告。(09:17)
小陈 问:各位领导您们好!我想问一下今年所得税汇算有要求一定要请中介机构出具汇算报告吗? 嘉宾 答:根据《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公告》(厦国税发〔2011〕27号 ) 纳税人凡发生下列事项,必须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规定需要附送中介机构专项鉴证报告的资产损失; 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某项开发产品已完工,应报送该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额调整的税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报告;③2010年亏损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的企业,应报送当年度的税务师事务所年度汇算清缴鉴证报告;2008年——2010年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应报送这三年的税务师事务所年度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对其它情形我局倡导纳税人本着自愿的原则委托有鉴证资质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鉴证业务,并出具鉴证报告。 (09:13)
小陈 问:连续亏损三年的企业,是不是一定要做三年的税审报告,只做2010年的税审报告可以吗?不然企业的负担太大了 嘉宾 答:根据《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公告》(厦国税发〔2011〕27号 ),2008年——2010年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应报送这三年的税务师事务所年度汇算清缴鉴证报告。(09:28)
小陈 问:我公司是外资企业,2008年开业,公司连续三年亏损,2009、2010这两年有做税审,2008年没有做。这样,在做今年所得税汇算,2008年是否一定要做税审? 嘉宾 答:是的。(10:28)
小涪 问:我单位是外企,所得税汇算清缴以往都是《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其附表和经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出据的审计报告,2010年我单位审计报告已经有了,我单位2010年亏损100万元以上,是不是一定还要再经税务师事务所提供的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报告?增加鉴证报告的费用? 嘉宾 答:根据《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公告》(厦国税发〔2011〕27号 ),2010年亏损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的企业,应报送当年度的税务师事务所年度汇算清缴鉴证报告。(09:20)
小洪 问:请问我公司2009年报表是有亏损,但当时没有送监证报告,无法抵扣,请问今年补送2009年的监证报告可以抵扣吗? 嘉宾 答:可以。(09:49)
小黄 问:如我司连续三年都亏损,但是没有收入,这样还要做所得税清算汇缴报告吗? 嘉宾 答:根据《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公告》(厦国税发〔2011〕27号 ),2008年——2010年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应报送这三年的税务师事务所年度汇算清缴鉴证报告。(09:35)
小林 问:连续三年亏损需提供税审报告,如果10年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正数了,但不足弥补前期亏损,是否还须提供税审报告? 嘉宾 答:不须提供税审报告。(10:50)
小林 问:税官:您好!如果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有亏损额,但当时没有做税审报告,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可以用来弥补损亏吗? 嘉宾 答:根据《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公告》(厦国税发〔2011〕27号 ),2010年亏损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的企业,应报送当年度的税务师事务所年度汇算清缴鉴证报告;2008年——2010年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应报送这三年的税务师事务所年度汇算清缴鉴证报告。(10:31)
小敏 问:领导,你们好!2008-2010三年连续亏损的企业需要提供三年鉴证报告,那我08年又做,09年没做,现在是不是只要做09跟10年的。什么样的企业可以不用做鉴证报告,可以自行申报。谢谢! 嘉宾 答:是的。(10:13)
雪雪 问:公司08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实际利润是亏损的,纳税调增后有交一点所得税,当时没有做税审,09年和2010年都是亏损没有交所得税,请问这种情况下,2010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算不算连续三年亏损,须提交三年的税审报告?谢谢! 嘉宾 答:所谓的亏损是指税收口径上的亏损。(09:32)
张先生 问:孙处,刚才提到的问题。还不太明白。能否明确答复?我司的研发项目,在开发阶段制造了一个模型,该模型是作为协助该项目的重要设备。通过该模型才能有效掌握技术。该模型费用在账面上作为固定资产。该费用作为研发费用,是摊销处理还是直接加计扣除?相应的人工费用如何处理? 嘉宾 答:如果是固定资产只能将折旧额归集在研发费。(10:42)
张先生 问:我司的研发项目,在开发阶段制造了一个模型,该模型是作为协助该项目的重要设备。通过该模型才能有效掌握技术。该模型费用在账面上形成固定资产,按规定“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如果形成固定资产,是否可以加计扣除? 是否我司应将其转为无形资产处理?另外,该模型产生的人工我们将其费用化,是否也应转入资产处理? 嘉宾 答:如果是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材料形成的,就可以直接归集在研发费用上。(10:01)
张先生 问:我司的研发项目费用在账面上形成固定资产,按规定“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如果形成固定资产,是否可以加计扣除? 嘉宾 答:研发的成果最终是无形资产,不可能形成固定资产。请把问题描述清楚。(09:34)
LILI 问:我公司是厦门咨询服务公司,现打算到长沙去开办分公司,想问一下要开办分公司在厦门要办什么手续,相关的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是怎么解决?盼回复,谢谢 嘉宾 答:开办分公司的手续请咨询工商局。企业所得税管理按国税发(2008)28号文的规定。(11:07)
瑞克国际货运代理(上海)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问:您好!请问汇算清缴可以由总公司统一做吗?还是必须在分公司所在地做呢?例如我们上海总公司在上海做了汇算清缴,厦门分公司当地还需要再做吗? 嘉宾 答: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企业,只在总机构汇算,分支机构不汇算。(09:14)
周小姐 问: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怎么来判断是一级关系或二级、三级关系呢,且对所得税汇总申报又有什么不同呢? 嘉宾 答:根据国税函〔2009〕221号规定,二级分支机构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由总机构出具的二级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09:37)
小章 问:你好!一工业企业的一外币账户自2008年度开始未按期末汇率调整账户并计提相关汇兑损益,现在做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才发现,请问这三年的汇兑收益是否需要都在2010年纳税调整,还是只调2010年度的汇兑损益,0809年的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谢谢! 嘉宾 答:准确计算,应该还原在所属年度反映。但是简化起见,也可以只在2010年做出调整。(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