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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鉴证报告说明编写要求——四、事业单位收入总额的鉴证说明编写要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指南
2010-12-17 13:57:00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评论:0 点击:

(一)收入总额的确认说明
根据会计资料直接填报的收入总额的鉴证说明,应从以下六方面介绍业务发生情况、鉴证过程和鉴证结论:
1.验证账面发生的收入总额情况,抄录有关会计科目的累计发生额,并审核逻辑关系;
2.说明收入总额的确认和计量方法;
3.记录收入总额的会计处理中存在的差错;
4.验证收入事项的会计差错是否进行了全额纳税调整;
5.验算销售截止是否正确,记录提前确认收入或滞后确认收入的不正常会计业务,并说明纳税调整情况;
6.验证应收账款科目中,是否存在应确认未确认收入的大额业务事项,介绍纳税调整过程,并作出结论。
(二)收入总额计算说明
1.根据账面金额和纳税调整金额,计算收入事项货币金额;
2.根据账面金额和纳税调整金额,计算换取非货币性资产作价金额;
3.根据账面金额和纳税调整金额,计算取得其他收益金额;
4.取得实物收入的,应说明评估价确认情况。
(三)免税收入的鉴证说明编写要求
1.汇算清缴年度,被鉴证单位存在的免税收入事项,查证情况的分项目说明;
2.各项目免税金额的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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